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1-07-27 16: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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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榆县常态化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32号)
  2021年7月22日至26日,辽宁省沈阳市,广东省中山市、珠海市,江苏省宿迁市,安徽省芜湖市、马鞍山市和县,四川省泸州市、绵阳市,辽宁省大连市相继通报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为巩固疫情防控成果,科学精准做好全县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21年7月8日以来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7月17日以来安徽省芜湖市,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经开区,江苏省宿迁市;7月19日以来广东省中山市主城区、珠海市香洲区;7月20日以来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沈河区、于洪区、铁西区;7月24日以来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7月25日以来辽宁省大连市返(来)通人员,必须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属社区(村屯)和单位登记报备,如实报告相关信息,提供活动轨迹和个人健康状况,签订《疫情防控承诺书》,并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对因瞒报、谎报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二、各社区(村屯)要持续强化网格化排查,对上述地区返(来)通人员立即开展摸排登记,并对相关人员进行核酸检测,按风险等级落实管控措施。各类公共场所要认真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严格做好人员登记、扫码测温、工作人员健康监测、疫情防控宣传等工作。各酒店、宾馆、旅店、洗浴等住宿经营场所要主动排查重点地区返(来)通人员,并及时报告。
  三、提醒广大群众如非必要,近期不要前往疫情发生地有关区域,确有特殊情况必须前往的要及时向所属社区(村屯)、单位报备,务必做好个人防护。返程前主动向居住地所属社区(村屯)、单位报告抵达日期,并配合落实相应防控措施。
  四、请广大群众要继续坚持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等良好习惯。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可疑症状,要在做好自我防护的前提下及时到县第一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通榆县常态化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