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1-01-27 14: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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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禁止在城区内焚烧祭祀用品的通告

  为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市容环境管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防止出现火灾隐患和疫情病毒传播,根据《吉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就禁止在城区内焚烧祭祀用品等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在城区十字路口、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绿化带、人行道两侧和公共广场焚烧纸钱、抛撒祭品。

  二、禁止超范围经营和在店外经营销售冥纸、冥币、纸扎实物等殡葬祭祀用品。

  三、禁止各类摊点、流动商贩经营销售各类殡葬祭祀用品。

  四、提倡广大市民采取网上祭祀、居家追思等方式缅怀先祖、寄托哀思。

  即日起,城管部门将开展集中整治沿街焚烧祭祀用品行为,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理解、支持和配合城管部门工作,对拒不服从本通告,扰乱执法行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情节严重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通榆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