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1-01-25 09: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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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榆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通告
  从即日起凡是从境外返回通榆人员继续执行“14+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即在入境口岸集中隔离14天后,返(来)通榆继续集中隔离14天。对在通榆解除隔离的入境人员纳入社区健康随访管理,如就医就诊时应主动向医疗机构告知境外旅居史。
  从黑龙江来通榆车辆和人员,一律劝返;从国内其他中高风险区返(来)通榆人员,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并在隔离期间按“进、中、出”进行三次核酸检测。对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其他返(来)通榆人员实行14天居家隔离,每7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其他非中高风险地区返(来)通榆人员须持3日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无异常且签订疫情防控承诺书后,可有序流动。
  外地拟返回通榆农村地区的人员非必要不返乡,确需返乡的,从国内其他中高风险区返乡的,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并在隔离期间按“进、中、出”进行三次核酸检测。对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其他返乡的实行14天居家隔离,每7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其他非中高风险地区返乡持3日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乡后实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聚集、不流动,每7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各乡镇、行政村落实责任制,对返乡人员实行网格化管理,做好登记造册、规范管理和异常状况处置等工作。
  近14天有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旅居史的返(来)通榆人员要主动向社区报备;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拟返(来)通榆人员要提前3天以上向社区或接待单位报备,有关人员要严格落实公民主动报告责任,对隐瞒行程信息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2021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