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全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通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2020年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现将抽检结果通告如下:
共抽检29批次食用农产品:其中蔬菜12批次,水果类11批次,畜禽肉及副产品2批次,豆类1批次,生干坚果与籽类食品1批次,水产品2批次,按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全部合格,现予公示。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一、蔬菜
(一)抽检依据
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二)检验项目
氟虫腈、甲拌磷、克百威、氧乐果、毒死蜱、辛硫磷、甲基异柳磷、马拉硫磷、腐霉利、阿维菌素、甲胺磷。
二、水果类
(一)抽检依据
GB 2763-201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二)检验项目
水胺硫磷、丙溴磷、多菌灵、氧乐果、烯酰吗啉、毒死蜱、氟虫腈、苯醚甲环唑、吡唑醚菌酯、克百威。
三、畜禽肉及副产品
(一)抽检依据
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292号《发布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种兽药的决定》、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整顿办函〔2010〕50 号 《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第四批)》、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
(二)检验项目
镉(以Cd计)、总砷(以As计)、氧氟沙星、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克伦特罗、氯霉素、沙丁胺醇、氯丙嗪。
四、豆类
(一)抽检依据
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二)检验项目
铬(以Cr计)、铅(以Pb计)。
五、生干坚果与籽类食品
(一)抽检依据
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
(二)检验项目
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
六、水产品
(一)抽检依据
GB 2733-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动物性水产品》、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292号发布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种兽药的决定。
(二)检验项目
挥发性盐基氮、孔雀石绿、氯霉素、呋喃唑酮代谢物、恩诺沙星、氧氟沙星、地西泮、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呋喃西林代谢物。
信息来源:通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