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0-06-12 14: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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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老城综合改造进程中发挥机关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倡议书

县直机关各党组织、党员干部:

  通榆县城是我县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是37万通榆人民的共同家园,彻底改变“破旧、零乱、无序”的落后面貌,重建一个整洁、优美、靓丽的新县城,是全县人民的多年梦想和殷切期盼。当前,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老城综合改造工程正在顺利进行,这是惠及百姓的安居工程、民心工程,是提振经济的发展工程。对于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提高通榆城市品位、改善人居环境,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影响深远。

  为高质高效推进工作,圆满完成目标任务,中共通榆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现向县直机关各党组织、党员干部发出如下倡议: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清老城综合改造工作的紧迫性。近几年,我县城市建设取得了一些进展,但在部分地区,特别是老旧城区,私搭乱建现象没有得到有效制止,小区基础设施破损严重,环境卫生堪忧,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通榆的形象和社会稳定,制约了经济社会发展,破坏了社会公平,损害了公众利益。县直机关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处于老城综合改造工作的第一线,任务十分艰巨。因此,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的决策上来,把老城综合改造工作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大政治检验,作为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重要检验,充分认清形势,发挥“三个表率”作用,全力以赴、科学有效做好老城综合改造工作,以实际行动践行初心、担当使命。

  二是增强责任意识,切实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打赢老城综合改造工作这场硬仗,是对县直机关各基层党组织战斗力、凝聚力的一次严峻考验。各基层党组织要迅速行动起来,切实履行职责,结合“违法建筑拆除包保责任分工”和“房屋征收责任分工”,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完成工作任务。按照《通榆县老城区综合改造实施方案》《通榆县城市建设拆违打非行动方案》《通榆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组织机关党员干部深入到所包保的小区开展核查、统计、宣传工作,配合执法部门对违法建筑进行拆除,指导居民开展房屋的征收和回迁。每个基层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思想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发挥凝聚人心、鼓舞斗志、组织群众、宣传群众的领导核心作用,成为团结和带领党员群众开展老城综合改造的坚强战斗堡垒。

  三是强化担当作为,争做老城综合改造工作的先锋模范。“一个党员一面旗帜”,能否把这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影响范围大的工作如期完成,党员干部带头是关键。作为机关党员干部:一要以身作则,带头遵纪守法,绝不参与违法建设活动。要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坚决执行有关规定,顾大局、讲党性、讲政治,绝不非法占用土地进行违法建设活动,自觉维护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的形象,切实为广大群众树立榜样,做出表率。确有违法违章建筑的,主动带头拆除,绝不拖全县拆除违法建筑工作的后腿。二要带头执行老城综合改造的各项政策。带头学习老城区综合改造及房屋征收补偿的各项政策规定,坚持在老城区改造工作一线服务群众、开展工作、完成任务。带头支持、配合房屋征收工作,主动提供房屋权属证件,积极配合土地和房屋丈量及核算评估工作;带头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按期腾房退地,积极配合做好房屋拆除工作。三要大力宣传,争做老城综合改造工作的宣传员。积极宣传有关政策法规,主动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暖人心、稳人心、聚人心,特别是要积极做好亲朋好友和同事、邻居的工作,劝导他们尽快拆除违法建筑。坚决不为违法建设行为说人情、托关系。四要敢于碰硬,主动作为,争做老城综合改造工作的主力军。把建设宜居新城作为我们的神圣职责,积极响应,迅速行动,在老城综合改造工作中争当主力军。坚持党性原则,冲锋在前,严格执行有关纪律要求,敢于同违法建设行为作斗争,发现违法建设行为,及时举报。争取早发现、早拆除,以实际行动确保老城综合改造工作取得实效。

  县直机关各党组织、党员干部:

  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维护城市管理秩序,把我们的家园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为将老城区建设成为服务功能完善、配套设施齐全、具有健康社区要素、人居环境优美的宜居新城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中共通榆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20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