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清明节期间祭扫活动管理的公告(第12号)
为避免疫情期间因祭扫活动引发输入性和聚集性疫情,巩固全县疫情防控成果,现将加强清明节期间祭扫活动管理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从即日起至4月12日,我县所有殡仪馆、公墓暂停现场祭扫服务,暂停组织集体公祭、集体告别、骨灰集中安放等群体性活动。
二、严禁在野外、城市道路、居民小区等各类公共场所焚烧、抛撒祭祀用品。
三、各乡镇、街道(场)、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加强祭扫活动管理的宣传教育,加强清明节期间人员管控,防止人员集中和火灾等事故发生,做好属地管理工作。
四、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采取居家追思,书写寄语、诗歌等方式祭奠亲人,推广文明、简约、环保的祭祀新风。
特此公告。
通榆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