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择评估机构的公告(一)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建房{2011}7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依法公平、公正地做好通榆县开通镇风电路改造工程房屋征收项目评估机构的选定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选择房屋征收评估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工作范围:
通榆县开通镇风电路改造工程涉及到的39户国有土地上房屋价值、附属物价值及其他资产价值的评估工作。
二、 报名条件:
具有三级(含三级)以上房地产评估资质和资产评估资质。
三、 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1、 房地产评估机构资质证书原件、复印件;
2、 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复印件;
3、 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 近三年同类评估业务报告3份(每年一份);近两年信用记录证明;
5、 提交材料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
四、 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9年6月11日至2019年6月15日(周六周日不休息),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地点:通榆县房屋征收经办中心(通榆县实验高中西侧门市南数第一家)。
联系人:艾利河
电话:15944640047
通榆县房屋征收经办中心
二0一九年六月十一日
信息来源:通榆县住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