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审改办发〔2018〕10号 通榆县人民政府审改办关于公布群众和企业到国有企业办事第一批“只跑一次”事项清单的通知
各乡镇(场)、县直各部门、开发区党政办、驻县有关中省直部门、各有关群团组织、企业:
按照省审改办《关于在市县政府网站公布群众和企业到国有企业办事第一批“只跑一次”事项的通知》(吉审改办〔2018〕57号)文件要求,通榆县审改办对县级群众和企业到国有企业办事“只跑一次”事项进行了增减、规范。
通榆县原第三批公布群众和企业办事“只跑一次”事项中含群众和企业到国有企业办事事项64项,调整后现为51项。现将调整后的群众和企业到国有企业办事第一批“只跑一次”事项清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通榆县群众和企业到国有企业办事第一批“只跑一次”事项清单
通榆县审改办
2018年10月30日
信息来源:通榆县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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