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18-08-28 09: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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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县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的通知
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国营畜牧(林)场,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8〕28号)和吉林省审改办《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决定的通知》(吉审改办〔2018〕56号)文件要求,为做好县直各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调整工作,县审改办对县直各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进行更新调整,交通局取消行政许可项目1项、市场监督管理局取消行政许可事项1项,农机总站取消行政许可事项1项,调整后我县决定保留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51项。按照权责清单动态管理的制度,我县决定保留的权责清单目录共2925项,其中:行政许可251项、行政处罚2256项、行政强制67项、行政征收34项、行政给付32项、行政检查23项、行政确认47项、行政奖励17项、行政监督18项、其他行政职权180项。 

   县政府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调整后的清单规范行使行政职权,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要以权责清单公布运行为重要抓手,按照全面深化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持续推进简政放权,进一步完善决策科学、执行坚决、流程优化、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建立健全配套机制,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确保权责清单制度落地见效。     

  附件:通榆县政府部门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通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827 

附件:通榆县取消行政许可项目清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