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18-05-14 16:16:00
收藏
通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群众和企业办事“只跑一次” 第二批(含第一批)事项清单的通知

各乡镇(场),县直各部门,开发区党政办,驻县有关中省直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只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政发〔2018〕6号)精神,按照榆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通榆县全面推进“只跑一次”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通政发〔2018〕4号)要求,通榆县“只跑一次”第二批(含第一批)事项清单梳理工作已经完成,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公布第二批(含第一批)群众和企业办事“只跑一次”事项清单各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在落实“只跑一次”事项办理措施的基础上,认真研究梳理“一件事”清单,编制办事指南,确保“只跑一次”改革扎实推进。 

通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8日 

通榆县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只跑一次”第二批(含第一批)事项清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