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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榆县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工作实施方案(2017----2020)

发布时间: 2019-04-04 收藏

    为深入推进我县高中阶段教育改革发展,满足适龄青少年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需求,进一步巩固提高我县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成果,依据《白城市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实施方案(2017--2020)》,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落实国家和省有关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部署要求,巩固我县义务教育普及成果,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推动高中阶段教育健康可持续发展,提高劳动力受教育年限,进一步提升国民素质,为人才兴县、人才强县战略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主要目标任务 

提高普及水平。到2020年,全县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满足适龄初中毕业生接受良好的高中阶段教育需求,扩大特殊群体接受高中教育的机会,全县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5%,适当普及更高水平的高中教育。 

加强条件保障。提高学校办学标准,完善办学条件、优化资源配置,以国家标准为依据,适应高考综合改革对学生选课走班等教育教学改革的要求,切实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基础能力建设。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结构更加合理,招生规模大体相当;高中学校办学条件明显改善,满足教育教学和改革发展需求。 

健全经费投入机制。完善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机制,健全生均拨款制度;完善学费动态调整机制,积极化解高中债务;完善和落实学生资助政策,不让一名学生因贫失学。 

形成高中教育发展新格局。教育质量明显提升,办学特色更加鲜明;到2020年形成以我县第一中学校省级示范性高中为示范,以蒙古族学校民族教育为特色,以实验高级中学艺术、体育教育为补充的、深化中等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多样化办学高中教育发展的新格局。 

三、基本原则和攻坚重点 

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统筹推进的原则。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形成普及攻坚合力。 

坚持科学规划,重点突破的原则。聚焦高中阶段教育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重点突破。 

坚持分类指导,协调发展的原则。坚持分类指导高中阶段教育,促进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深化中等职业学校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实现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 

坚持制度创新,注重长效的原则。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抓好重点领域改革,构建长效机制,完善高中阶段教育综合治理。 

攻坚重点:贫困学生、残疾学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特殊群体;职业教育招生比例低、教育经费不足、办学条件差、学校债务及运转困难等问题。 

四、主要措施 

(一)扩大优质教育资源 

1.改善办学条件。科学编制高中阶段教育项目建设规划,结合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和高中教育改革改发展需要,有计划,分年度实施建设项目。各普通高中规划不超过3000人,60个班级,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扩建实验中学综合楼13000平方米,并将对学校操场铺设塑胶,2019年秋季开学投入使用,以满足特色选修课程及走班制的场地和设施的要求。蒙古族学校继续争取资金扩建宿舍以满足学生住宿的需要。 

2.提高中职学校基本能力。推进中职学校达标建设。积极通过改扩建、完善办学设施、改善实训条件、优化教师结构等措施,促进职业技术学校基本达到国家办学标准,基本满足举办学历教育和继续教育的要求。提高学校办学吸引力,扩大优质教育资源。 

3.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发展。扶持发展好特殊教育学校,拓展残疾学生就学的形式,贯彻落实《通榆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2017--2020)》,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实施“两头延伸战略”,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鼓励特殊教育学校与职业技术学校合作办学,进一步扩大办学规模,拓宽专业设置,提高教育质量,使完成义务教育且有意愿、有能力的残疾学生都能接受适宜的中等职业教育,保障好残疾人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权利。 

(二)完善经费投入机制 

1.完善多渠道筹措经费机制。要科学核定办学成本,建立合理的成本分担机制。落实以财政投入为主,其他渠道筹措经费为辅的普通高中经费投入机制,完善政府、行业、企业及其他社会力量依法筹集经费的中等职业教育投入机制。鼓励社会集资办学、捐资助学。   

2.全面建立生均拨款制度。进一步完善财政投入机制,完善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定额补助机制,2019年定额补助标准实现由原来的500元提高到1000元。今后根据政策要求将逐步提高补助标准,达到普通高中实现义务教育,职业教育办学生均公用经费达到定额3000/生/年,全面通过省财政对我县生均公用 经费标准落实情况的绩效考核,以加快我县职业教育的发展。 

3.建立学费动态调整机制。按照非义务教育阶段受教育者合理分担教育成本的要求,科学确定学费标准,严格学费标准调整程序,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4.努力化解普通高中债务。以县人民政府为主体,制定普通高中学校债务偿还计划,目前三所高中2014年以前负债总额约2500余万元等待政府债务化解,努力解决功能室及实验药品不足、教室不足、教师结构性缺失、图书有缺口、蒙古族学校宿舍面积不足问题。 

(三)认真落实扶困助学政策 

严格执行扶困助学政策,落实好公办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免除学杂费政策。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设立奖助学金。积极联系企业和个人对高中贫困学生予以捐助。 

(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1.建立完善的教师补充机制。根据《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的通知》文件精神,编制部门结合全县教育发展实际,在现有编制总量内,统筹考虑、合理核定教职工编制,盘活事业编制存量,优化编制结构,向教师队伍倾斜,采取多种形式增加教师总量,适应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和高考综合改革的需要,按标准配足配齐高中教师,特别是短缺学科教师。通过多种方式引进高端教师人才:名校毕业生、硕师计划生、研究生人才等。探索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解决职业技术学校“双师型”教师不足问题。 

2.加大教师培训力度。适应高考综合改革,充分发挥“国 

培”“省培”项目培训优势,多种方式、多个主题开展高中阶段校长和教师培训,提升管理队伍和专任教师的专业化水平。提升校长管理专业化水平,实施名师名校长领航工程,支持优秀教师和校长大胆探索,创新教育思想、教育模式、教育方法,形成教学特色和办学风格,营造教育家脱颖而出的制度环境,培养造就一批在基础教育领域发挥模范引领作用的名师、名校长。 

3.加强县域内教师统筹调配力度。探索建立校际间教师共享机制,盘活用好教师资源,实施高中阶段教育帮扶计划,建立重点高中与普通高中结对帮扶机制。加强和规范教职工编制管理,严禁挤占、挪用、截留编制和有编不补。实行教师编制配备和购买工勤服务相结合,满足教育快速发展需求。深化中职教师管理体制改革。在试点基础上,在中职学校全面推开正高级职称评聘。 

4.完善教师激励机制。完善教师收入分配激励机制,有效体现教师工作量和工作绩效。在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总量内各地根据实际情况核定班主任津贴,津贴标准每月不低于300元。 

(五)推动学校多样化有特色发展提高教学质量 

1.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加强选修课程建设,充分利用校外教育资源拓展校内课程的广度和深度,增强课程的选择性和适宜性,构建多层次、可选择、有特色的课程体系。积极推进适应高考综合改革新的教学组织模式,如选课走班制、学生发展指导制度等,满足不同潜质和兴趣爱好学生的发展需求,加强对学生课程选择、升学就业等方面的指导,为学生健康成长和生涯规划打下良好基础。鼓励实验中学参加吉林省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试点学校申报创建,推动构建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发展新格局。 

2.建立健全高中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建立健全基于学生核心素养的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素质评价制度,改变单纯以升学率评价学校教育质量的倾向。目前我县实验中学已经被白城市教育局确定为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试点校,逐步探索课改经验,以适应高考改革的需求。 

3.推进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和建立普职合作机制。创新校企协同育人机制,促进教育链与产业链有机融合。探索具有区域特色的校企合作新模式,推动中职学校专业设置、课程内容、教学方式与生产实践相对接,努力办好一批适应我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特色优势专业。探索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课程互选、学籍互转、学分互认、资源共享,为学生成长建立“立交桥”,满足学生升学、就业等多元需求。 

4.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满足个性化学习的需要。鼓励三所高中之间教学联动,缩小校际间的办学差距。积极参加上一级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种竞赛活动,鼓励教师走出去学习先进的理念和经验,丰富自己,以达到提高学校整体教学质量的目的。 

(六)改进招生管理办法 

严格依据上级行政部门要求,我县教育局逐步完善第一中学招生录取方案,高中统一招生录取,确保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比例大体相当。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比例为招生计划的80%,招生名额向区域内农村学校倾斜。进一步落实和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的政策措施。 

五、组织实施 

(一)落实政府责任 

我县要将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教育脱贫攻坚的重要任务,纳入政府目标责任制和绩效考核内容,加强统筹规划,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县政府、县教育局、各高中责任,细化政策措施,确保攻坚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 

(二)明确部门分工 

政府将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分工协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教育局积极研究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加强组织协调、过程指导和督导检查,发展改革部门要把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作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重要容,支持学校建设。高中学校是落实此项工作的主体,要加强综合管理,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让家长和社会满意。财政部门要健全经费投入机制,加强对经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支持改善办学条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推进中职学校发展,并会同教育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完善和落实高中阶段学校教师补充、工资待遇等方面的支持政策。各部门都成立此项工作领导小组,分工合理,任务目标明确。 

(三)加强督导评估 

建立督导评估机制和考核问责机制。政府督导将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纳入县级政府对各高中督导评估指标体系,作为政府考核各高中教育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督导部门要加强对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督导检查,县政府教育督导室根据制定的评估指标体系,对各高中阶段教育情况进行评估验收。强化督导结果运用,实行督导检查结果通报、限期整改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动态监测和复查机制,跟踪普及巩固情况。 

(四)营造良好氛围 

广泛宣传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重要意义,深入解读各项惠民政策措施,动员社会各界关心和支持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引导学生和家长树立多样化的成才观。畅通信息公开渠道,加强舆情监测,针对社会普遍关心的问题,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信息,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各相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2019年2月25日 

 

  

 

    信息提供:庄天勇            信息审核:刁恩波              责任编辑:曹国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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