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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吉林省第五批 中小学正高级教师人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4-02 收藏
各校、各单位:
按照省人社厅、教育厅《关于开展吉林省第五批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评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8〕18号)文件精神,及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要求,我县决定开展推荐常设岗位正高级教师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数额
通榆县教育系统拟推荐吉林省第五批中小学正高级教师3人(含兼课行政管理人员)。
在符合推荐正高级教师条件的情况下,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竞聘推荐候选人,单位内多人符合推荐正高级教师条件的且自愿申报的,各单位可先进行单位内竞聘选拔,每个单位最多向县推荐1名候选人。
二、推荐范围及条件
受聘在《吉林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规定范围单位中具有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在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20年以上,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且符合《吉林省中小学教师水平基本评价标准条件》和《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5〕79号)中规定条件的人员,可按规定程序申报评聘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教师不能申评特设岗位正高级教师。
三、推荐程序
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推荐工作按照个人自愿申报、学校竞聘推荐、教育局和人社局择优推荐的方式进行。
1.个人申报。各学校竞聘委员会在本单位公布拟推荐数额及范围条件,由竞聘教师按照自愿的原则,向竞聘委员会提出申请。
2.考核推荐。学校竞聘委员会对参加竞聘的教师从师德素养、岗位工作业绩、表彰奖励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确定本单位拟推荐人选,并在本单位公示。
3.上报审批。教育局和人社局对各校上报的拟推荐候选人进行综合评价,择优确定推荐人选,报县政府审定同意后,直接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答辩。
四、相关要求
1.学历、资历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31日。
2.业绩(荣誉、教学表彰奖励、科研课题、论文著作等)是任现职以来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31日。
3.各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将正高级教师竞聘条件传到每一位教师,严格按照竞聘条件推荐正高级教师人选,阳光操作,不得弄虚作假,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4.各校确定推荐人员后,先填报《吉林省中小学教师正高级职称推荐人选一览表》(附件4,打印10份)和《通榆县中小学教师正高级职称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8,打印10份),于3月29日上午10点前将电子版上传至4241187@163.com邮箱,同时将所有证件原件做好目录(国家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在目录中明确标出),并复印10份,按份装订,原件与复印件排序一致,上报教育局人事科,逾期不报视为放弃推荐。待县向省推荐人选确定后,再按县教育局、县人社局通知,上交省文件后附的相关表册及材料。
附件:1.吉林省第五批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评聘工作的通知
2.通榆县第五批中小学正高级教师推荐指标数额
3.吉林省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表
4.吉林省中小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一览表
5.吉林省中小学教师正高级职称推荐人选汇总表
6.吉林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
7.人社部发〔2015〕79号文件规定的评价标准条件
8.通榆县中小学教师正高级职称推荐人选汇总表
通榆县教育局
2018年3月26日
供稿人:庄天勇 审核签字:刘建华 责任编辑:尹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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