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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拟审批公示)水发电力装备产业园项目(一期工程)

发布时间: 2022-10-10   收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水发电力装备产业园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个工作日。欢迎各界人士对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0436-4253122(行政审批办公室)
  通讯地址:开通镇新发北街1666号(通榆县政务大厅)
  邮  编:137200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水发电力装备产业园项目(一期工程) 

吉林省白城市通榆县经济开发区内,风电大路与东郊路交汇处西北侧 

水发达驰电气(吉林 

 

有限公司 

项目建成后预计年生产风力发电等工程配套使用的变压器800台。 

施工期: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建设单位须严格控制施工车速,厂区定期洒水,以减少运行过程中的扬尘。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须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并选用优质的燃油,同时加装尾气净化装置,以有效地减少尾气污染物排放量。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活污水须排入移动式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得外排。 

3)噪声染防治措施:建设单位须选取噪声低、振动小、能耗小的先进设备,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差而使机械噪声增大的现象发生。加快施工进度,合理安排工期,禁止高噪声设备夜间施工。施工部门须统筹安排好施工时间,避免高噪声机械设备同时、同点作业,以减少作业时的噪声级。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可回收利用的设备包装打包外卖,不能回收利用的须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建筑垃圾须统一运至通榆县建筑垃圾填埋场无害化填埋处理。生活垃圾须设置专门收集装置,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不得擅自处置外排。 

运营期: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食堂油烟须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高出屋顶的排气筒排放,须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标准要求。取暖锅炉使用清洁能源(天然气),锅炉烟气经不低于8米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气锅炉排放标准要求。下料工序及抛丸工序产生的粉尘须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同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焊接烟尘经设备自带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铁芯刷漆及刷漆后干化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外壳喷漆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经干式纸盒除尘处理、喷漆后干化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一同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浇铸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注油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采用管道封闭注油方式无组织排放。经处理后工艺废气排放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要求,厂内非甲烷总烃均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排放限值。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同生活污水和锅炉排污水一同排放至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通榆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标后最终排入南霍林河。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营运期主要噪声源为设备运行噪声、风机等机械噪声,通过基础减振、风机加隔音罩、安装减震垫等措施,厂界处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和4类区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餐厨垃圾须日产日清,不存留。收集的除尘灰、废钢材边角料、废焊条和废抛丸钢球直接外卖综合利用。废布袋厂家回收处理。危险废物承装于密闭容器中,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不得擅自处置外排。 

  

  

吉林省龙桥辐射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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