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 电话:0436-4222396
  • 电子邮箱:TYSTHJFJ@163.com
  • 邮编:137200
  • 地址:通榆县生态大街与敬业路交汇处1888号
政务公开

(拟审批公示)通榆县有机肥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发布时间: 2021-09-08   收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通榆县有机肥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个工作日。欢迎各界人士对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0436-4253122(行政审批办公室)
  通讯地址:开通镇新发北街1666号(通榆县政务大厅)
  邮  编:137200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通榆县有机肥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通榆县边昭镇边昭村四社中心路南侧 

农源肥业(吉林省)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年产粉末有机肥80000t/a,颗粒有机肥20000t/a 

  

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按有关规定合理安排工作时间,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防止施工过程中的废水、废气、粉尘、噪声、固体废物等问题污染环境。 

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职工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运,用作农田施肥。 

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生产过程中加强巡检及时处理污染物跑、冒、滴、漏,及时检查相应污染治理措施,清理场地,避免雨水冲刷污染物对居民造成影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要求,原料堆场、发酵区、陈化区、化粪池、危废间等区域采用防渗系数满足等效粘土防渗Mb≥6.0mK≤1×10-7cm/s配料区、制肥区、成品库房、办公楼、辅助用房等区域采用防渗系数满足等效粘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生产粉尘经集气罩收集,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 15m 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排放标准。  

恶臭气体采用定期喷洒除臭剂除臭(酵素菌发酵剂+除臭剂),并在原料区、发酵池和陈化区上方设置集气罩,恶臭气体经集气罩收集,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标准要求。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设备,项目通过采取封闭生产车间,噪声设备安装基础减振装置,加强设备维护等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 2 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布袋除尘器收集生产粉尘直接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废包装材料统一收集,外售综合利用;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吉林省博世环境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上一篇: (拟审批公示)沥青仓储中转库建设项目 下一篇: 关于水发能源通榆县500MW风电场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