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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通榆县环境保护局关于《白城光伏发电领跑奖励激励基地(2019年)3号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复

发布时间: 2019-11-18   收藏

  通环审字〔2019〕53号               

    

  通榆县环境保护局关于 《白城光伏发电领跑奖励激励基地(2019年)3号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复 

    

  通榆县晶鸿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你单位委托吉林省境环景然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白城光伏发电领跑奖励激励基地(2019年)3号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收悉。经专家审查,对修改后的《报告表》(报批版)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点及建设内容 

  该项目位于吉林省通榆县新胜村北侧,建设性质为新建,总投资55000万元。总圈地面积313.33hm2场地现状为盐碱地,场地地形平坦。光伏电场场区东、南、西、北侧为荒草地场区最近的村屯为西南侧的新胜村距离约为320m。项目建设规模总装机容量为100MW,白城光伏发电领跑奖励激励基地(2019年)4号项目共一座220kV升压站,按1回220kV电压等级接入当地电网。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当地规划。该项目《报告表》编制依据充分,采用标准合理,评价结论可信,可以作为项目建设及运营期间污染防治及环境管理的依据,原则同意项目建设实施。 

  二、项目建设应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建设单位要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施工期和运营期污染物达标排放。 

  2、建设项目中防止污染的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符合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要求,不得擅自拆除或闲置。项目竣工后,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营。 

通榆县环境保护局

2019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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