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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通榆东宝风电塔筒有限公司水泥制品建设项目

发布时间: 2019-09-27   收藏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通榆东宝风电塔筒有限公司水泥制品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通榆东宝风电塔筒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李伟东
  联 系 人 李伟东
  通讯地址 通榆县七井子乡胡家店村
  联系电话 13314311901
  邮    编 137200
  建设地点 通榆县七井子乡胡家店村
  建设性质 改扩建
  行业类别及代码 C3022砼结构构件制造
  占地面积(m2)91000
  总 投 资 500万元
  环保投资  26万元
  投资比例 5.2%
  建设地点
  本项目位于通榆县七井子乡胡家店村原有厂区内,占地为工业用地,东侧隔207省道为农田;南侧70m为四工区水泥拌和站,西侧为农田;北侧为通榆佳亿科技环保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位于通榆县七井子乡胡家店村原有厂区内,占地面积为91000m2,建筑面积为15928.5m2,利用原有办公楼、宿舍、桥梁生产车间、小构件生产车间、实验室、储藏室等,无土建工程。
  工艺简介
  本项目主要生产桥梁(桥面板)及各种水泥小构件,生产工艺相对比较简单,所有工艺均为物理过程,生产时首先将钢筋焊接成固定形状放入模具内,之后将各种原料进行调配,配制好的混凝土送入模具内,桥梁采用自然晾干,小构件采用蒸汽养护,之后进行脱模(没有废脱模油产生),即为成品。具体生产工艺流程简介如下:
   

 

  

  运营期主要污染工序
  ⑴废水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混凝土搅拌添加水将全部用于混凝土搅拌中,设备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全部回用,故本项目所排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包含餐饮废水),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内,定期清掏用作农肥,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⑵废气
  本项目所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粉尘(水泥储罐粉尘、粉煤灰储罐粉尘、原料储存库粉尘、搅拌粉尘)、焊接烟尘、食堂油烟及脱模油产生的少量非甲烷总烃。
  ①粉尘
  本项目各储罐上方均安装有脉冲式除尘器,废气经处理后通过18m高排气筒排放,粉尘的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相应标准。原料存储库粉尘及搅拌粉尘采用洒水降尘及地面硬化等措施后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相应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②焊接烟尘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焊接烟尘,经洒水降尘及地面硬化等措施后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排放浓度限值。
  ③非甲烷总烃
  本项目脱模油主要成分为机油,使用量较小,由于机油的挥发性较小,故脱模油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量较小,经稀释扩散至厂界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排放浓度限值,对环境影响较小。
  ④食堂油烟
  本项目食堂油烟采用处理效率为60%的油烟净化器处理,通过高于屋顶的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小型饮食业标准。
  ⑶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搅拌机、运输车辆及焊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建议企业选用低噪声设备,进出车辆禁止鸣笛,并合理布置噪声源位置,加强对设备的管理和维护,保持其最佳运行状态。采取隔声、减震措施后,厂界处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限值,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⑷固体废物
  本项目生产过程使用的脱模剂用量较少,脱模油仅需1个容积为50kg的铁桶进行盛装,该铁桶可重复使用,无危险废物产生,且本项目模具重复使用,无废模具产生。故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含餐厨垃圾)、沉淀池泥渣、钢筋边角料及焊接固废。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沉淀池泥渣送往城市建筑垃圾堆放场处理;钢筋边角料及焊接固废收集后外卖处理,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综上,本项目产生的各种污染物均得到了有效的处理处置,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结论与建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通榆县七井子乡胡家店村原有厂区内,东侧隔207省道为农田;南侧70m为四工区水泥拌和站,西侧为农田;北侧为通榆佳亿科技环保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本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占地面积91000m2,建筑面积15928.5m2,预计年产水泥制品160000t。
  2、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为砼结构构件制造项目,不含有毒有害化学品。根据国家发改委第9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该项目不属于国家鼓励、限制、淘汰类建设项目,可以认为是允许类,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产业政策的要求。
  3、环境质量现状分析
  ⑴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由监测结果分析可知,各污染物的最大浓度占标率均小于1,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PM10、PM2.5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相关要求,说明本项目周围环境空气质量良好。
  ⑵声环境质量现状
  由监测统计结果可知,项目厂界声环境质量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区标准。
  ⑶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本次现状统计结果可知,南霍林河各监测指标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4、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⑴废水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混凝土搅拌添加水将全部用于混凝土搅拌中,设备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全部回用,故本项目所排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包含餐饮废水),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内,定期清掏用作农肥,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⑵废气
  本项目所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粉尘(水泥储罐粉尘、粉煤灰储罐粉尘、原料储存库粉尘、搅拌粉尘)、焊接烟尘、食堂油烟及脱模油产生的少量非甲烷总烃。
  ①粉尘
  本项目各储罐上方均安装有脉冲式除尘器,废气经处理后通过18m高排气筒排放,粉尘的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相应标准。原料存储库粉尘及搅拌粉尘采用洒水降尘及地面硬化等措施后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相应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②焊接烟尘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焊接烟尘,经洒水降尘及地面硬化等措施后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排放浓度限值。
  ③非甲烷总烃
  本项目脱模油主要成分为机油,使用量较小,由于机油的挥发性较小,故脱模油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量较小,经稀释扩散至厂界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排放浓度限值,对环境影响较小。
  ④食堂油烟
  本项目食堂油烟采用处理效率为60%的油烟净化器处理,通过高于屋顶的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小型饮食业标准。
  ⑶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搅拌机、运输车辆及焊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建议企业选用低噪声设备,进出车辆禁止鸣笛,并合理布置噪声源位置,加强对设备的管理和维护,保持其最佳运行状态。采取隔声、减震措施后,厂界处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限值,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⑷固体废物
  本项目生产过程使用的脱模剂用量较少,脱模油仅需1个容积为50kg的铁桶进行盛装,该铁桶可重复使用,无危险废物产生,且本项目模具重复使用,无废模具产生。故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含餐厨垃圾)、沉淀池泥渣、钢筋边角料及焊接固废。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沉淀池泥渣送往城市建筑垃圾堆放场处理;钢筋边角料及焊接固废收集后外卖处理,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综上,本项目产生的各种污染物均得到了有效的处理处置,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5、总量控制指标结论
  由现状调查和工程分析可知,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混凝土搅拌添加水将全部用于混凝土搅拌中,设备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全部回用,故本项目所排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化粪池内定期清掏用作农肥,本项目冬季不生产,无需供暖,生产中小构件的蒸汽养护采用电加热,故本项目不需要申请总量控制指标。
  6、项目选址合理性结论
  综上所述,该项目符合国家有关的产业政策,经相应治理后,各项污染物排放对区域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水平范围内,建成后对环境影响较小。符合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在落实本环评所述污染防治措施,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该项目选址可行。
  7、结论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现阶段产业政策,并能为通榆县增加经济效益。通过本项目的环境影响分析,本环评认为只要在经营过程中充分落实本环评的各项污染防治对策,严格执行各种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当地环境造成的影响不大。因此,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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