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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榆县环境保护局关于《通榆县双岗镇林海村易地扶贫搬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复
通榆县土地开发整治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你单位委托吉林省龙桥辐射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的《通榆县双岗镇林海村易地扶贫搬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收悉。经专家审查,对修改后的《报告表》(报批版)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点及建设内容
项目拆旧区位于通榆县双岗镇林海村,涉及双龙屯、二龙山屯、后四家子屯、前四家子屯、前海青屯、后海青屯、双山屯、马场屯8个片区。建设性质为新建,项目总投资3914.20万元。项目对拆旧地块地上附着的建构筑物拆除清理,并进行整理复垦。根据拆旧区土地利用现状表,拆旧区现状用途主要为农村居民点用地,并分布少量的农村道路,总面积为139.8831 hm2, 拆旧区整理复垦后,拟新增耕地面积127.7627hm2,新增耕地率为91.34%,新增耕地来源于城乡建设用地农村居民点。其中水田新增42.8180hm2,水浇地新增79.5434 hm2,旱地新增5.4013 hm2。项目不设置施工营地;不设取弃土场,混凝土为商品混凝土,不设拌合场。项目施工期所用的原材料主要为混凝土、粗砂来源于当地。项目选址合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当地规划。该项目《报告表》编制依据充分,采用标准合理,评价结论可信,可以作为项目建设及运营期间污染防治及环境管理的依据,原则同意项目建设实施。
二、项目建设应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建设单位要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施工期和运营期污染物达标排放。
2、建设项目中防止污染的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符合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要求,不得擅自拆除或闲置。项目竣工后,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营。
通榆县环境保护局
2018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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