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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松通高速七工区拌合站建设项目

发布时间: 2018-11-30   收藏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松通高速七工区拌合站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通榆分公司松原至通榆(吉蒙界)公路 

  SY01合同段GQ07工区经理部 

  法人代表 王雪峰  

     曹险峰 

  通讯地址 通榆县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松通项目七工区经理部 

  联系电话 150 3958 1444  

       137200 

  建设地点 通榆县兴隆山镇三合屯 

  建设性质 新建  

  行业类别及代码 C3021水泥制品制造 

  占地面积(m2 15000  

  建筑面积(m2 3900 

  总投资(万元) 20  

  环保投资(万元) 5.3  

  投资比例(%) 26.5 

  预期投产日期 2018年12 

  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通榆县兴隆山镇三合屯东侧,项目东侧为空地;南侧隔301省道约85m为空置房屋;西侧为松通七工区钢筋加工车间厂房;北侧隔空地约65m为空置厂房 

  建设内容及规模 

  松通高速七工区路线位于吉林省白城市通榆县境内,是吉林铁科高速公路松原至通榆段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确保松通高速七工区路线的工程质量、成本控制及工程进度,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通榆分公司松原至通榆(吉蒙界)公路SY01合同段GQ07工区经理部为积极响应集团号召,确保该项目混凝土需求供应正常,不影响项目的按期完工和顺利交付,通榆县兴隆山镇三合屯建设松通高速七工区拌合站建设项目项目占地面积为15000m2,建筑面积为3900m2建成后年产1.5m3混凝土用于松通高速工区路线建设,本项目运行期约3年,待松通高速工区路线建成后本项目将进行拆除并进行土地恢复。 

  工艺流程简述 

  本项目原料碎石及中砂采用汽车进行运输、水泥由罐车运输。碎石、中砂储存于原料堆场,水泥储存于水泥储罐。项目生产工艺相对比较简单,所有工艺均为物理过程,生产时首先将各种原料进行计量配送,然后进行重量配料,之后进行强制配料,强制配料过程采用电脑控制,从而保证混凝土的品质,成品混凝土进入罐车,运往工地。本项目原料仅为碎石、中砂、水泥、水,采用的碎石、中砂骨料直接进行生产。项目生产设备及车辆清洗产生的废水利用沉淀池进行处理后回用于混凝土搅拌工序。 

  运营期主要污染工序 

  1、废水 

  项目生产的废水主要为生产人员的生活污水、食堂餐饮废水、设备及车辆清洗废水。 

  2、废气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来源于混凝土搅拌生产过程中原料储运、拌合等过程产生的工艺粉尘、食堂烹饪产生的油烟。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过程中搅拌机、装载机、骨料输送装置产生的噪声,噪声功率级在85~90dB(A)。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工作人员的生活垃圾、沉淀池沉渣。项目场内不设机修车间,运输车辆维修依托当地专业维修单位处理,不产生废机油等危险废物。 

  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 

  内容 

类型 

排放源 

污染物 

名称 

防治措施 

预期治理效果 

废水 

生活污水 

CODBOD5SS、氨氮 

防渗污水储池+清掏做农肥 

不外排,不对周围环境产生污染 

餐饮废水 

CODBOD5SS、氨氮、动植物油 

隔油池+防渗污水储池+清掏做农肥 

设备及车辆清洗废水 

/ 

三级沉淀池+回用生产 

废气 

粉料储罐罐上料 

粉尘 

滤筒式除尘(效率99%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的要求 

搅拌机上料 

粉尘 

滤筒式除尘(效率99% 

骨料装卸 

粉尘 

洒水设备(雾化喷头) 

食堂油烟 

油烟 

60%油烟净化器+高于屋顶排气筒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小型饮食业标准 

噪声 

搅拌站、装载机、骨料输送装置等设备噪声 

减振基础、封闭隔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1类区排放标准 

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 

定期运送至垃圾填埋场统一处理 

不产生二次污染 

沉淀池沉渣 

定期运送至建筑垃圾场统一处理 

隔油池废油脂 

专业单位回收处理 

  生态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 

  项目建设占地区域地表植被以荒草为主。项目的占地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为植被破坏、水土流失的影响。通过加强施工管理,最大程度地避免水土流失。在施工完成后应尽快将裸露土地进行硬化,减轻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项目服务期满后对占用土地植被进行恢复,恢复占地区域土地的使用功能。随着生态恢复的进行,工程对占地范围内的生态影响将逐步消失,受损的生态环境将得以恢复。 

  结论与建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通榆县兴隆山镇三合屯南侧,建成后年产1.5m3混凝土用于松通高速七工区路线建设,运行期约3年,待松通高速七工区路线建成后本项目将进行拆除并进行土地恢复。 

  2、产业政策可行性分析 

  本项目为混凝土拌合项目,不含有毒有害化学品。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1号令发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修正》(2013年修正),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也不属于淘汰类,故认为允许类。    

  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3、环境质量现状 

  3.1地表水 

  项目生活污水及餐饮废水集中收集于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设备及运输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项目废水均不外排,对地表水不产生影响。项目周边无天然地表水体,故本次评价不进行地表水现状评价。 

  3.2环境空气 

  通过环境质量监测,评价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状况良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类区标准要求。 

  3.2声环境 

  评价区域内声环境质量状况良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4a类区标准要求。     

  4、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结论 

  4.1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扬尘、噪声、废水等区域环境及生态环境产生一定影响。施工期的影响是暂时的、局部的,经采取相应的缓解措施后,不会对区域环境产生明显影响,且施工期环境影响将随施工期结束而消失。 

  4.2运营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4.2.1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及餐饮废水集中收集于防渗污水储池,定期清掏用作农肥;设备及运输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项目废水均不外排,对地表水不产生影响。4.2.2废气 

  (1)粉尘 

  ①有组织粉尘 

  粉料储罐上料粉尘、搅拌机上料粉尘排放浓度均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水泥制品生产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mg/m3的要求。 

  ②无组织粉尘 

  根据工程分析,厂界粉尘无组织监控浓度可以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水泥制品生产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标准0.5mg/m3限值要求。 

  (2)食堂油烟 

  项目员工食堂预设1个标准灶头,属小型餐饮单位。通过安装使用油烟去除率不低于60%的油烟净化器,食堂油烟经净化后排放浓度低于1.2mg/m3,经高于屋顶排气筒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的小型饮食业标准(2.0mg/m3)要求,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4.2.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搅拌机、骨料输送装置等产生的设备噪声。在采取减振基础、封闭隔声等有效措施的情况下,项目厂界四周噪声贡献值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4类区标准。 

  4.2.4固体废物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沉淀池沉渣、隔油池废油脂,均属一般固体废物。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沉淀池沉渣定期运送至建筑垃圾场统一处理;隔油池废油脂由专业单位回收处理。 

  4.2.4服务期满后土地恢复 

  项目属于临时拌合站,服务于松通高速七工区,待松通高速七工区施工完毕,本项目也将进行拆除。植被恢复过程中,应加大植被绿化,播撒草籽,植被种类应选用区内常见植被。随着生态恢复的进行,工程对占地范围内的生态影响将逐步消失,受损的生态环境将得以恢复。 

  5、结论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通过本项目的环境影响分析,只要在建设过程中充分落实本环评的各项污染防治对策,严格执行各种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当地环境造成的影响可接受。 

  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看,本项目建设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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