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环审字〔2018〕19号
通榆县环境保护局关于
《通榆县育才路维修工程(改、扩建)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通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委托吉林省龙桥辐射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的《通榆县育才路维修工程(改、扩建)环境影响报告表》已收悉。经专家审查,对修改后的《报告表》(报批版)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点及建设内容
该项目位于通榆县育才路向海大街至新发街段。建设性质为改扩建,项目总投资2609.07万元。本项目占地面积为48970.3㎡,道路全长1139.321m。本项目工程建设内容为道路改扩建工程,附属包括道路、给水、雨水、照明、交通、边石工程。项目选址合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当地规划。该项目《报告表》编制依据充分,采用标准合理,评价结论可信,可以作为项目建设及运营期间污染防治及环境管理的依据,原则同意项目建设实施。
二、项目建设应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建设单位要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施工期和运营期污染物达标排放。
2、建设项目中防止污染的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符合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要求,不得擅自拆除或闲置。项目竣工后,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营。
通榆县环境保护局
2018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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