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通榆县海涛水泥制品有限公司瞻榆分公司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通榆县海涛水泥制品有限公司瞻榆分公司
法人代表:吴海涛 联系人:吴海涛
通讯地址:吉林省白城市通榆县瞻榆镇三区二段
联系电话:15043649991
建设性质:新建 行业类别及代码:C3021水泥制品制造
占地面积(m2):1077.00 建筑面积(m2):1545
总投资(万元):35 环保投资(万元):15.9
预计投产日期:2018.4
1.项目由来
本项目于2017年5月建成并投入运营,一直未办理环评手续,通榆县环境保护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于2017年8月17号已对企业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企业停止运营。目前企业已停止建设并足额缴纳罚款(见附件)。本次环评仅对项目运营期进行评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的有关规定,通榆县海涛水泥制品有限公司瞻榆分公司于2017年12月委托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环境保护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承担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我单位环评技术人员在现场踏勘和收集有关资料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和通榆县环境保护局的要求,编制完成了《通榆县海涛水泥制品有限公司瞻榆分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在编制过程中,得到了通榆县环境保护局的支持及建设单位的密切配合,在此深表感谢。
3.项目名称、性质及建设地点
项目名称:通榆县海涛水泥制品有限公司瞻榆分公司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吉林省白城市通榆县瞻榆镇,东侧为农田;西侧为116县道,隔路为荒地,西南180m处为废品收购站;南侧为农田,北侧为农田。其地理位置详见附图1,卫星敏感点示意图详见附图2,平面布局图详见附图3,项目周围环境现状照片详见附图4。
4.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本项目总投资35万元人民币,全部为企业自筹解决。
5.建设内容
本项目占地面积为1077.00m2,建筑面积为425m2。本项目原占地性质为农用地,现在正办理变更手续,根据土地局相关文件,允许本项目在此地建设(见附件)。项目组成详见表1。平面布置图详见附图3。
表1 项目组成一览表
项目 组成 |
工程(车间)名称 |
建设规模 |
备注 |
主体 工程 |
混凝土搅拌站 |
混凝土生产加工主要设施,包括储罐(共6个水泥储罐,每个容积约100t)、料仓、搅拌机等设备,建筑面积100m2 |
已建 |
辅助工程 |
食堂 |
一层,建筑面积150m2 |
已建 |
宿舍、办公室 |
一层,建筑面积150m2 |
已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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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工程 |
给水 |
厂区深水井 |
已建 |
排水 |
化粪池 |
拟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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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 |
农电供给 |
已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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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工程 |
工艺粉尘 |
水泥储罐顶部安装除尘效率达99%的布袋除尘器及高于罐顶3m排气筒的排气筒(共6个布袋除尘器,6根排气筒) |
新建 |
沉淀池 |
用于设备清洗废水沉淀,容积30m2 |
已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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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粪池 |
员工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内化粪池,定期清掏,外运用作农肥,建筑面积25m2,容积为50m3 |
拟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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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运工程 |
原料堆场 |
中砂及碎石原料堆场,设置三面至少3m的围挡,上方利用防尘网进行遮盖,占地面积225m2 |
新建 |
生产规模:预计年产商品混凝土7000m3及3000个水泥排水沟,排水沟尺寸为长2m宽70cm高50cm。
9.公用工程
⑴给水
本项目用水主要为混凝土搅拌添加水、设备清洗用水、职工生活用水(包括淋浴、冲厕及餐饮等)及养护用水。
①混凝土搅拌添加水
本项目混凝土搅拌添加水量为0.16t/m3混凝土,本项目年生产商品混凝土7000m3,则混凝土搅拌添加水量1120t/a,平均每天用水量为7.5t。
②设备及车辆清洗用水
本项目设备清洗,设备每天清洗5次,每次用水量约为1t,罐车每天清洗1次,所有罐车清洗用水量约为1t,则清洗用水量为6t/d(900t/a)。
③职工生活用水
职工生活用水量按0.15t/d•人计,本项目职工人数为15人,则职工生活用水量为2.25t/d(337.5t/a)。
④堆场洒水降尘用水
堆场洒水降尘用水量按3L/m2·d,本项目堆场面积约225m2,则堆场降尘用水量为0.675m3/d(101.25t/a)。
⑤养护用水
本项目排水沟养护采取自然养护,用水量为300m3/a,预计每天用水量为2t。
经计算本项目总用水量为18.425t/d(2758.75.5t/a)。本项目用水由厂区深水井提供,能够满足本项目用水需求。
⑵排水
项目生产过程中混凝土搅拌添加水将全部用于混凝土搅拌中,不外排;设备及车辆清洗污水经厂区沉淀池进行沉淀后上清液回用于厂区降尘,由于清洗污水中所含污染物主要为SS及水泥、砂石等,故设备清洗废水经沉淀后可直接用于厂区降尘;堆场降尘用水及养护用水全部蒸发。所排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
本项目职工生活污水产生量按其用水量的80%计算,则其产生量为1.8t/d(270t/a)。
本项目产生废水总量为270t/a。生活污水排入企业自建的防渗化粪池,化粪池体积为50m3,定期清掏,外运作农肥。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工艺流程简述
本项目生产工艺相对比较简单,所有工艺均为物理过程,生产时首先将各种原料进行计量配送,然后进行重量配料,之后进行强制配料,强制配料过程采用电脑控制,从而保证混凝土的品质,配制好的混凝土送入模具内,待成型后的产品脱模后放入养生棚内自然养生,检验后出厂销售。设备清洗产生的废水利用沉淀池进行处理,上清液用于生产过程添加水,沉渣作为固体废物进行处置,不产生污染物。
具体生产工艺流程简介如下:
图3 混凝土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图
项目可行性分析
1.产业政策可行性
本项目为商品混凝土加工项目,不含有毒有害化学品。根据国家发改委第9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该项目不属于国家鼓励、限制、淘汰类建设项目,可以认为是允许类,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产业政策的要求。
2、选址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吉林省白城市通榆县瞻榆镇,东侧为农田;西侧为116县道,隔路为荒地,西南180m处为废品收购站;南侧为农田,北侧为农田。本项目800m范围内无敏感点,本项目所在区域土地利用类型为工业用地,不涉及树木的砍伐,本项目建址周围环境良好,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平面布局合理性分析
通榆县常年风向为西南风,本项目化粪池建于办公室的西侧;食堂及办公室位于搅拌站的西侧,原料堆场的西侧,因此,搅拌站及原料堆场产生的污染物对员工生活影响较小,项目平面布局合理。
4.项目选址合理性结论
综上所述,该项目符合国家有关的产业政策,经相应治理后,各项污染物排放对区域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水平范围内,建成后对环境影响较小。符合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在落实本环评所述污染防治措施,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该项目选址可行。
结论与建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吉林省白城市通榆县瞻榆镇,东侧为农田;西侧为116县道,隔路为荒地,西南180m处为废品收购站;南侧为农田,北侧为农田。本项目总投资35万元,占地面积1077.00m2,建筑面积425m2,预计年产商品混凝土7000m3及3000个水泥排水沟。
2.产业政策的符合性
本项目为商品混凝土加工项目,不含有毒有害化学品,本项目土地利用现状为工业用地。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该项目不属于国家鼓励、限制、淘汰类建设项目,可以认为是允许类,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产业政策的要求。
3.环境质量现状分析
⑴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由监测结果分析可知,各污染物的最大浓度占标率均小于1,环境空气质量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值,说明本项目周围环境空气质量良好。
⑵声环境质量现状
由监测统计结果可知,区域内声环境质量昼间范围为51.1-53.7dB(A)之间,夜间范围在40.2-41.8dB(A)之间,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区标准。
4.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⑴废水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混凝土搅拌添加水将全部用于混凝土搅拌中,不外排;设备清洗污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堆场降尘用水及养护用水全部蒸发,所排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职工生活污水进入企业建设的化粪池,定期清掏用作农肥。
⑵废气
本项目生产不用热,生产日期为4月份到10月份,冬季不生产。项目所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粉尘、食堂油烟及焊接烟尘。
本项目粉尘的来源主要为原料堆放、生产过程中输送、计量、投料过程产生的粉尘、各储罐粉尘及搅拌机搅拌粉尘。
①有组织粉尘
本项目在各储罐顶部安装高效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可达99%以上,料仓排尘管均与除尘器相连,收集到的粉尘可以回收利用。储罐经过高效除尘器处理后的气体经过高于罐顶3m排放,经此处理后粉尘排放浓度可以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水泥制品生产颗粒物排放标准。
②无组织粉尘
本项目原料堆放过程、车辆运输过程及原料装卸过程会产生粉尘,产生该部分粉尘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经上述计算可知,本项目原料在存储过程中上方利用苫布遮盖,加强物料运输及装卸管理,减小卸料落差,物料输送采用封闭式输送带,保持路面清洁、定期洒水,其厂区内粉尘产生量大大减小,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③食堂油烟
食堂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保证操作期间按要求进行。安装净化效率在60%以上的净化装置,净化后油烟排放浓度为0.88mg/m3,排放量为0.00132kg/h,然后经过高于屋顶的排气筒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④焊接烟尘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采用实芯320焊条,每年消耗焊条1t,根据《焊接手册》,焊条在焊接过程中焊接粉尘产生量为 10kg/t,则本项目焊机烟尘产生量为10kg/a,本项目预计每天焊接2h,年工作时数为360h,则小时产生速率为 0.028kg/h,经稀释扩散至厂界处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⑤脱模废气
本项目脱模油主要成分为机油,使用量较小,由于机油的挥发性较小,故脱模油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量较小,经稀释扩散至厂界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对环境影响较小。
⑶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搅拌站、运输车辆及物料传输装置运转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建议企业选用低噪声设备,皮带输送机在生产时定期在滚轴上加润滑油,进出车辆禁止鸣笛,并合理布置噪声源位置,加强对设备的管理和维护,保持其最佳运行状态。采取隔声、减震措施后,厂界处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限值,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⑷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后,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沉淀池沉渣以及各储罐收集的粉尘及排水沟生产时产生的不合格产品。
生活垃圾及废焊条药皮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沉淀池沉渣晾干后可作为填方材料外运处理,各储罐收集的粉尘企业作为原料进行回用,不合格产品运送至建筑垃圾填埋场,对周围环境基本无影响。
综上,本项目产生的各种污染物均得到了有效的处理处置,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5.总量控制指标结论
由现状调查和工程分析可知,本项目冬季不生产,因此无SO2及NOX产生,故不涉及SO2及NOx总量控制指标的申请。本项目职工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内化粪池,不外排;堆场降尘用水全部蒸发;设备清洗用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混凝土搅拌;混凝土搅拌添加水将全部用于混凝土搅拌中,不外排。故不需申请COD及NH3-N总量控制指标。
6.结论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现阶段产业政策,并能为通榆县增加经济效益。通过本项目的环境影响分析,本环评认为只要在经营过程中充分落实本环评的各项污染防治对策,严格执行各种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当地环境造成的影响不大。因此,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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