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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137200
地址:通榆县生态大街与敬业路交汇处1888号当事人:高辉,男,身份证号码:220421********0039,安庆贺,男,身份证号码:220421********4710,联系方式:139****5659。我局于2020年11月18日对你们分别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白通环罚字[2020]023号)罚款: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 .00元)与(白通环罚字[2020]024号)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 .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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