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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质量状况

通榆县宏宇供热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0-12-11   收藏

  170712050186                             通环测字[  A2020-12-08-001]号 

通榆县环境监测站

监(检)测报告

  受 检 单 位:通榆县宏宇供热有限公司

  监(检)测内容:锅炉废气

  监(检)测性质:监督性监测

  采样、收样日期: 2020年12月8日

  监(检)测单位: 通榆县环境监测站

  填  报  人:  _______________

  审  核  人:  _______________

  授权签字人:  _______________

  报 告 日 期: 2020 年 12 月 8 日

  报 告 说 明

  1、委托单位首先应说明监测目的。凡是污染事故调查、仲裁、环保项目验收监(检)测在委托时必须加以说明,由我站按规范采样、监(检)测,否则,不能作为执法依据。

  2、监督性监测:系按我国有关法规进行的指令性监测。

  3、由委托单位送检的样品,本报告只对送检的样品负责。

  4、本报告结果只对本次监(检)测有效。

  5、本报告无授权签字人、审核人及监(检)测人签字无效。

  6、本报告无“通榆县环境监测站”公章和“通榆县环境监测站监(检)测专用章”无效。

  7、本报告涂改及复印后未重新加盖公章无效。

  8、报告未经我站同意,不准用于广告宣传。

  9、我站对监(检)测结果负责,如有异议,请于收到报告15日内向我站查询,逾期不予受理。

  本机构通讯资料:

  通榆县环境监测站

  地  址:通榆县开发区新区火炬路南东湖大街西

  邮  编:137200

  电  话:0436-4221002

  传  真:0436-4221002

  1、监测内容

  我站受白城市生态环境局通榆县分局的委托,于2020年12月8日对通榆县宏宇供热有限公司100吨燃煤供热锅炉所排放的大气污染物进行了采样监测。

  2、监测项目

  烟气黑度、颗粒物浓度、二氧化硫浓度、氮氧化物浓度。

  3、监测分析方法及方法来源

  监测项目的监测方法、方法来源及使用仪器详见下表:

  表1       监测方法及方法来源

  项目 监测方法 方法来源 使用仪器

  颗粒物浓度 锅炉烟尘测试方法 GB/T5468-1991 微电脑烟尘浓度测试仪TH880F

  烟气黑度 固定污染源排放烟气黑度的测定林格曼黑度图法 HJ/T398-2007 QT-203A林格曼黑度测试仪

  二氧化硫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定电位电解法 HJ/T57-2017 微电脑烟尘浓度测试仪TH880F

  氮氧化物 定电位电解法(4)《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3年(第五篇第五章) 微电脑烟尘浓度测试仪TH880F

  4、监测结果

  4.1锅炉废气监测结果及评价

  表2      100吨燃煤锅炉监测结果表

  测试项目 单位 实测值 标准值 备注

  林格曼黑度 <1 1 达标

  颗粒物实测浓度 mg/m3 20.2 / /

  颗粒物折算浓度 mg/m3 27.6 50 达标

  SO2实测浓度 mg/m3 99.6 / /

  SO2折算浓度 mg/m3 136 300 达标

  NOX实测浓度 mg/m3 147 / /

  NOX折算浓度 mg/m3 243 300 达标

  含氧量 % 12.2 / /

  标态干烟气流量 Nm3/h 277513 / /

  5、监测质量保证

  5.1 监测期间质量保证措施按照《空气和废气质量保证手册》的要求进行。

  5.2建设项目工况达到额定负荷的75%以上条件下进行监测采样。

  5.3监测分析人员均持证上岗,所用仪器设备均经过计量部门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5.4监测报告严格按实行三级审核制度,经分析人员间互校、室主任审核,最后由技术负责人审定。

  6、结论:

  根据《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标准》GB13271-2014的规定,该单位燃煤供热锅炉所排放的烟气林格曼黑度级以及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的浓度均低于该标准表2中的标准限值。

通榆县环境监测站

2020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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