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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白城市生态环境局通榆县分局贯彻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发布时间: 2020-12-09   收藏

  为提升通榆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水平,巩固信用工作成果,白城市生态环境局通榆县分局规范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推进企业环境诚信体系建设,制定了《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制度,建立企业环境保护“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促进企业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提高企业环境管理水平,加快改善环境质量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处罚、谁评价”的要求,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作出处理决定生效的同时,按照记分标准在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信息系统上作出相应记分,并与处理决定同时在环保部门官方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对企业开展环境信用评价,采取等级评价、挂牌公示,累计记分、改正核销,信息共享、联合奖惩的机制。 

  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信息与吉林省信用信息数据交换平台共享,并在“信用吉林”网站公开。公众和企业、有关机构和行政机关可以自行登录省、市(州)环保部门官方门户网站或“信用吉林”网站,查询企业环境违法违规行为信息和企业环境信用等级情况。 

    

白城市生态环境局通榆县分局

2020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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