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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榆县环境保护局学习和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四个配套办法

发布时间: 2018-05-25   收藏

  通榆县环境保护局学习和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四个配套办法

  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大”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要求、新目标和新部署,结合县委宣传部制定的宣传方案,全面提升全县人民对相关法律法规的了解和应用,我局制定了关于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保法》及四个配套办法的整改方案,加大了学习和宣传法律法规力度。 

  整理印刷了《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汇编》,利用每周五学习时间,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四个配套办法进行学习,四个配套办法包括:《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2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29号);《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0号);《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1号)。提高全环保意识积极营造良好的学习法律法规的氛围。 

  结合实际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四个配套办法的相关内容,按照宣传部制定的标语口号,悬挂条幅8条,在日常执法检查工作中向企事业单位进行宣传工作,发放普法宣传单3000份。 

  加大执法力度。实施网格化环境监管,充分发挥基层生态监督员的作用,在2018年配合市级要求,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四个配套办法执行情况环境监察专项稽查工作,对违法违规行为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对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四个配套办法的环境违法行为,严厉打击。   

    

通榆县环境保护局   于丹

2018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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