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 电话:0436-4222396
  • 电子邮箱:TYSTHJFJ@163.com
  • 邮编:137200
  • 地址:通榆县生态大街与敬业路交汇处1888号
工作动态

2017年政府环保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自查报告

发布时间: 2018-05-15   收藏

  2017年政府环保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自查报告          

  2017年我县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主导,以生态经济景观三位一体理念,建设生态经济城市为主线,以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县为目标,加强污染防治,加大环境执法力度,整治违法排污企业,认真按照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中规定的目标任务积极推进各项工作。 

  、环境质量指标完成情况  

  ()城市空气质量 

  通过加强监管和综合整治等措施,通榆县大气环境质量明显好转,2017年城市环境空气自动站监测结果为县区API(空气污染指数)优良天数达到309天,占总天数的84.65%。主要污染物SO2(二氧化硫)、NO2(二氧化氮)、PM10(可吸入颗粒物)、PM2.5(细颗粒物)浓度均值分别为18.12μg/m32.74μg/m368.25μg/m330.52μg/m3城镇环境空气质量各项指标平均值符合国家二级标准。 

  (二)地表水水质监测情况 

  加强对地表水水质监管,积极开展地表水水质监测工作,共监测指标24项,监测结果显示,向海湖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三类水体标准。 

  (三)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质量 

  为加强对饮用水源地的监管,确保饮用水的安全,环保部门加强现场巡查,发现问题全年完成两次水源地水质监督性监测,监测指标39项,监测数据表明我县集中式水源地水质各项指标均符合国家《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中规定的三类水体标准,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污染减排 

  减排任务圆满完成。2017年承担我县农业源污染减排任务的单位为向海乡恒大蛋鸡养殖专业合作社,该合作社2017年年初采用粪便有机肥生产工艺,实现化学需氧量、氨氮两项主要污染物零排放。 

  企业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有效数据稳定传输。不断加强污水处理厂和益发合污染源自动监测系统的监管,在线设施运行正常,传输有效率达到80.8%,同时自行监测结果公布率和监督性监测结果公布率均已达到100%。  

  污染防治 

  1蓝天工程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按照要求,为进一步开展我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通榆县政府建立通榆县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制度,各成员单位能够形成合力,积极开展我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二是全面禁止露天燃烧农作物秸秆。为贯彻落实全省秸杆禁烧会议精神,我县精心组织,召开了秸杆禁烧专题会议,印发了《通榆县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全面落实了乡镇政府秸秆禁烧责任制及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和任务目标,将秸杆禁烧工作落实到村屯,春秋两季县督查指挥中心定期督查乡镇落实情况,环保部门不定期巡查田间地头,通过多方共同努力我县2017年秋季国家卫星遥感监测中实现秸秆焚烧零火点 

  三是加强工业企业烟气达标改造。积极推进2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改造,2017通榆县20吨以上非电燃煤锅炉共36台。日辉物业公司120吨锅炉已拆除,原有供热面积已并入通榆县宏宇供热公司管网;剩余5台锅炉:万嘉供热公司165吨锅炉、宏宇供热公司165吨、1100吨供热锅炉于20171220日前均已完成除尘、脱硫脱硝改造,经通榆县环境监测站监督性监测,锅炉所排污染物均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宏宇供热公司另外265吨锅炉已停用。 

  四是全面落实燃煤小锅炉淘汰工作。2017415日《通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通榆县淘汰燃煤小锅炉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按照建成区燃煤小锅炉淘汰工作方案,2017年通榆县共淘汰建成区内10蒸吨以下燃煤小锅炉29台。 

  五是加强机动车污染管控,强制淘汰黄标车建立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共治模式,全力推进黄标车淘汰工作为减少汽车尾气对大气环境质量的影响,县交警部门按要求淘汰了2005年底前注册的运营黄标车,与交警和运管部门联合执法,对机动车尾气排放开展路检路查截止2017年底我县强制淘汰黄标车及老旧机动车650台。 

  六是实施餐饮业油烟治理,督促大型以上餐饮场所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按照《通榆县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要求由城管执法大队牵头,组成联合执法组,积极推进餐饮业油烟治理工作,大型以上餐饮服务场所安装了高效油烟净化装置,安装率达到100%中小型餐饮服务场所将逐步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中小型餐饮服务场所普查登记568户,正式通知安装油烟净化器308户,已完成安装油烟净化装置156户;加强对明火冒烟行为的监管,规范了露天烧烤摊点,杜绝了露天焚烧垃圾行为。 

  七是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安装工作全面完成。我县加油站共50家,其中中石油21家,社会加油站29家,截止到201710月份,我县50家加油站已全部安装油气回收装置,完成率100% 

  八是开展专项行动,大气污染防治效果显著。20174月份以来,为有效改善通榆县环境质量,加快生态经济城市建设步伐,通榆县结合本县实际,经县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决定,制定并出台了《通榆县开展燃煤锅炉治理整顿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通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砂石料场清理整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通榆县开展餐饮业油烟治理整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专项整治方案,相继开展了燃煤锅炉、砂石料场餐饮业油烟、机动车尾气等各项环保专项整治行动,并多次召开联席会议专题研究解决全县的生态环保问题,使各种环境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完成开通镇建成区内砂石料场清理整顿工作,向海乡、鸿兴镇等14个乡镇(场)93家砂石料场现场检查工作。 

  2清水工程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通榆县政府于2017614日建立通榆县水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部署、落实、调度水污染防治工作。 

  二是严格落实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制度。加强水源地监管力度,防止污染地下饮用水源,城镇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无违法建筑和排污口主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三是完成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工作。20177月完成通榆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工作,并于2017718日由县政府批准实施。《通榆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中共涉及禁养区内需搬迁(关闭)的规模化养殖场(小区)8家,截至目前,已完成关闭1家、搬迁1家,其余6家正在积极组织搬迁工作。同时,省政府要求我县正在着手编制《通榆十三五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 

  四是深化工业污染防治工作。重点关注益发合大豆制品有限责任公司等水污染物排放企业,坚持管住新的、管好老的工作原则,确保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达标运行,水污染防治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五是加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2017年我县进一步加快推进了重点水污染防治项目建设工作。通榆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已于20179月通过省级环保验收,截止目前,处理能力达到2万吨/日,每月开展检查,通榆县污水处理厂各项设施能够稳定运行,出水水质达到一级A标准。 

  六是积极开展河长制工作。全面落实《白城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工作方案》及相关配套工作制度年度工作任务。 

  (三)环境管理 

  1、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工作任务。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为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工作,通榆县委、县政府先后召开全县启动大会、边督边改会议、研究办案、专题调度等大小会议27201783日通榆县委办、政府办联合印发了《通榆县接受和配合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工作的方案》(通办发201764号),成立了由白城市委常委、通榆县委书记孙洪君、县委副书记、县长刘振兴任双组长的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通榆县工作协调联络组,全面负责迎检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整改等相关工作。为提高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案件的办理效率,保证问题整改效果,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下发《关于成立通榆县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案件办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通办发201766号),成立了5个由县政府副县长任组长的行动组,加快了信访案件核实和整改进度。 

  二是创新了工作机制,保证了案件及时办理。201784日,通榆县工作协调联络组制定了《通榆县迎接中央环保督察信访案件办理工作方案》(中环督通组﹝20171号),并成立由县委副书记、县长刘振兴同志为总指挥的通榆县中央环保督察信访案件办理工作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同时设立接件分发组、综合分析审核组、督查督办组、维稳保障组等4个工作小组,并明确了工作流程,进行了提前演练。201787日,工作组成员进驻向海大酒店集中办公,中央环保督察信访案件办理工作全面展开。在整体案件办理过程中,建立了 “4231”办案模式,即4个清单:核实清单、办理清单、督办问责清单、案件验收清单;2个审查制度:对调查核实情况建立审查制度、对案件办理情况建立审查制度;3个报告:案件核实报告、案件办结报告、案件验收报告;1个方案:核实属实案件形成整改方案。 

  三是案件办理高质高效。2017811日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入驻吉林省以来,通榆县工作协调联络组共接到信访案件2256件,占白城地区总案件数的15.3%对上级交办的案件及事项实现照单全收,案件及时办结率达到100%。责令整改23家,立案处罚6家,处罚金额6.15万元,查封扣押1家,关闭取缔1家,立案侦查13件,约谈7人,问责79人。在整体信访案件办理过程中,我县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的原则,制定《信访案件整改方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目标、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部门,截至目前56件信访案件已完成整改53件,整改完成率达到94.6%并已开展整改情况验收工作。 

  2、认真排查,落实排污许可管理办法。根据《吉林省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要求,通榆县环保局研究制定了《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实施方案》,2017年应核发水泥、原料药等13个行业的排污许可证,通过对我县域内企业进行排查,没有上述行业单位,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暂未开展 

  3、清洁土壤行动计划落实情况。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已初步完成,待省级专家组审核后,落实到地块。积极组织落实《吉林省清洁土壤行动计划》,已完成《通榆县落实吉林省清洁土壤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编制,明确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做到明确责任落实到位,编制完成《通榆县土壤详查工作方案》。 

  4、加强基层生态环保队伍建设2016年,我县成立了通榆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由县长任环委会主任、各位副县长任副主任、34个部门领导和22个乡镇(场)党委书记为成员,明确了各部门和乡镇(场)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的职责建立了基层生态环境监督员队伍,组建乡镇(场)及社区环保所27个,村(分场)生态环境监督员238个。2017年充分发挥生态监督员作用,使环境监管工作深入到村屯,实现环境监管全覆盖,对落实省政府各项生态环境建设保护政策措施起到一定作用。 

  5加强环境综合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强化环境执法与司法联动。县环保局、公检法等部门积极配合,落实司法联动机制,2017年对24家建设项目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处罚金额总计178.9939万元。切实解决好环境信访问题2017年共收到43件信访案件,已结案41件,正在处理2未发生因本地处理不当造成群体越级上访事件。 

  6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完善环境应急预案体系。全县范围内所有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隐患一律登记建档,按照谁排查、谁治理、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严防各类事故发生按照新修订的《吉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我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经修订完成。同时落实环保部《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指导企业事业单位完成预案备案工作。 

  (四)重点工程项目 

  2017年我县共有三项重点工程,均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建设。 

  1、通榆县万嘉供热公司脱硫、烟尘提标项目已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2、通榆县益发合大豆制品有限责任公司脱硫、烟尘提标项目,建设单位正在组织第三方验收。 

  3、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结合新农村建设、生态县创建工作,对我县双岗镇双岗村、边昭镇佟家店村等15个村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五、保障措施 

  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工作。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我县力求在创新和实效上下功夫,通过电视、微信等群众喜闻乐见,贴近生活的形式开展宣传,营造浓郁的宣传氛围,确保宣传活动取得实效。借助相关平台对生态文明进行宣传,2017年县环保局利用政府信息公共网络平台从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实质等多方面共计发布信息101条。 

  加强组织保障。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环保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年初将环境保护工作列入县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同时将环境保护区相关工作列入我县2017年度重点工作范围;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上多次听取环保工作汇报并对有关议题进行研究对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县起到促进作用,推动建设生态经济城市的不断深入发展。 

    

    

    

2018年5月15日

    

    

    

上一篇: 通榆县环境保护局理论中心组举行... 下一篇: 通榆环保督察整改小组参加白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