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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137200
地址:通榆县生态大街与敬业路交汇处1888号|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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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城洮北(通榆)30 万千瓦风电项目外送线路工程及白城市洮北区 30 万千瓦风 电项目升压站工程 |
通榆县鸿兴镇乌努各尺村、东风村、十花道乡曙光村 |
通榆景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
本项目新建1回220kV线路,起自白城洮北220kV远景升压站,终至500kV傅家变,线路长度15.269km,其中新建线路路径长度约4.521km(北线3.082km、南线1.439km),利旧段什向线路径长度10.749km。新建架空线路导线拟采用2×JL/G1A-630/45型钢芯铝绞线(双分裂导线),地线采用2根72芯OPGW复合光缆。共新建铁塔18基,其中单回路直线角钢塔4基,单回路耐张角钢塔12基,双回路耐张角钢塔2基。在220kV升压站内安装2台180MVA主变、无功补偿装置、35kV及二次设备预制舱、220kVAIS设备、PCS舱、储能电池仓。送出线路占地面积4.39hm2,其中永久占地0.29hm2,临时占地4.10hm2,占地类型为耕地(不含基本农田)、草地。升压站及进站道路总占地面积为1.71hm2,均为永久占地,占地类型为草地。 |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边界,合理规划施工场地布置,尽量减少占地;土方开挖前进行表土剥离,单独堆放表土,严禁随意堆土,材料堆场和临时堆土采取拦挡和苫盖防护,设置排水沟等水土保持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雨季和夜间施工;严禁随意砍伐施工场地外的林木,严禁捕猎野生动物;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进行整治和恢复植被;占用耕地时应当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负责补偿与所占耕地的数量与质量相当的耕地,或应当按照吉林省的规定缴纳耕地补偿费,专款用于补偿新的耕地。运营期巡线时尽量利用线路区域附近既有道路和步行,对影响安全运行的树木进行削枝,加强对塔基处植被的管护。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原材料在堆存、装卸、运输过程中对路面及堆场定时洒水;大风天气时避免装卸料,限制车辆行驶,同时在一定程度上限制施工;运输车辆加蓬盖,并做好车辆维修和清洁工作;回填后剩余的土壤及时运走,尽快恢复植被;控制施工车辆的数量,使用低耗能、低污染、尾气达标排放的施工机械,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管理,如限载、限速等。 (3)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与当地居民生活污水一起处理;施工废水经简易沉淀池经过沉淀处理后喷洒施工场地回用。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对运输车辆行驶时间和路线进行严格管控,注意避开噪声敏感区域和敏感时段;避免夜间施工,采用低噪声设备;限制老、旧施工机械数量,及时维修噪声大的施工机械,加强对设备的维护保养和分时段地限制车流量及车速。施工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运营期合理选择线路路径,避让集中居民点,确保导线对地高度,合理选择导线截面积和相导线结构,降低线路的电晕噪声;合理规划升压站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建筑物隔声等降噪措施。线路周围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1类标准要求。升压站站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收集,定期送往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垃圾中转站,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建筑垃圾中的废金属等卖给废品回 收站、其他不能利用的部分送当地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弃土运至政府指定地点。 (6)电磁环境保护措施:工程设计应对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等电磁环境影响因子进行验算,采取相应防护措施,确保电磁环境影响满足国家标准要求;输电线路设计应因地制宜选择线路型式、架设高度、杆塔塔型、导线参数、相序布置等;升压站应合理设计并保证设备及配件加工精良,控制绝缘子表面放电,减小因接触不良而产生的火花放电。电磁场评价标准执行《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架空输电线路线下的耕地、园地、牧草地、道路等场所限值及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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