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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

(拟审批公示)吉林五丰粮油加工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发布时间: 2025-03-11   收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吉林五丰粮油加工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个工作日。欢迎各界人士对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0436-4253122(行政审批办公室)
  通讯地址:开通镇新发北街1666号(通榆县政务大厅)
  邮  编:137200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吉林五丰粮油加工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吉林省白城市通榆县长白线北郊

 

 

 

 

吉林五丰粮油加工有限公司

本项目在现有厂区内建设,不新增占地面积,不新增建构筑物。本次项目拟新增1500t/d 烘干塔及配套12t/h热风炉,并安装配套环保设施。新增烘干湿玉米3.7t,新增烘干湿高粱3t,建成后全厂共计烘干湿玉米10t,烘干湿高粱3t。烘干后的粮食随烘随卖,不在厂内贮存,本项目不涉及仓储。

 

 

 

 

 

 

 

 

 

 

 

 

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仅为设备安装,安装过程中应降低人为噪声,并采取减振消声等措施;职工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处置。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热风炉烟气经袋式除尘器+15m排气筒处理,处理后烟尘、SO2可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二级排放标准要求,NOx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排放标准要求。采用封闭式筛分机;提升、输送设备加设密封罩;烘干塔排潮口设抑尘网;封闭灰渣库、封闭燃料棚;运输车辆均进行苫盖处理等措施,确保厂界粉尘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低噪音设备,安装基础减振设施,并利用热风炉房建筑隔音;加强管理,禁止或减少夜间生产;设备定期维护、保养;适当种植树木。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中2类及4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热风炉灰渣及除尘灰统一收集,外卖综合利用;废布袋由厂家回收处置;粮食杂质外送周边村屯养殖散户用作畜禽饲料;烘干塔抑尘网回收粉尘及飞皮交由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要求。

5)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区地面、粮食库房、燃料库、灰渣库均采取一般水泥硬化措施,职工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防渗性能不低于1.5m 渗透系数为1.0×10 -7cm/s 的黏土层。

吉林省清山绿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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