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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137200
地址:通榆县生态大街与敬业路交汇处1888号|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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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榆县久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生物质锅炉建设项目 |
白城市通榆县兴隆山镇(第十中学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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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榆县久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该新建锅炉房内增设的1台14MW(20t/h)燃生物质热水锅炉及配套设施(已建设完成)。 现有的一台 10.5MW(15t/h)的燃煤热水锅炉现已停用,在新增的燃生物质热水锅炉及配套设施建设完成后在非供暖期拆除。供热管网依托现有已建成的供热管网,规划供热面积约为 15.7 万 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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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产生的食堂油烟经现有一台处理效率不低于75%的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向下排气筒排放(DA001),排放浓度需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试行)中型饮食业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有组织废气(锅炉烟气)经湿法除尘 器+静电旋球除尘器处理后,利用45m 高、内径2.5m烟囱排放,需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表 2 中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无组织废气主要为运输及暂存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粉尘 ,采用封闭结构灰渣间,有效抑制粉尘外溢,炉灰和除尘灰在灰渣间内用包装袋储存,定期外运;工作人员定期洒水降尘,其排放浓度需满足《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软化水制备废水一部分用于地面清洗,另一部分同锅炉排污水、地面清洗废水、生活污水及餐饮废水一起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放至通榆县兴隆山镇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放至泡泽人工湿地。污水站出水水质需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 B 标准后排放。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排放,排放标准需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排放标准。 (3)噪声染防治措施:采用基础减震,消声装置。营运期厂界噪声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及餐饮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及燃烧炉灰,定期清运用作农肥;废树脂定期由厂家更换回收处理。 本项目的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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