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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137200
地址:通榆县生态大街与敬业路交汇处188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通榆县土产有限责任公司粮食烘干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个工作日。欢迎各界人士对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0436-4253122(行政审批办公室)
通讯地址:开通镇新发北街1666号(通榆县政务大厅)
邮 编:137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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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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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榆县土产有限责任公司粮食烘干项目 |
吉林省白城市通榆县铁西区迎新街东、富强西路南(原土产公司院内) |
通榆县土产有限责任公司 |
建设内容为新建一座 200t/d 烘干塔及一台4t/h燃生物质热风炉。生产规模为年烘干高粱 12000 吨。 |
施工期: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现场须合理布局,物料加盖蓬布,设置施工围挡,避免大风 天气作业;热风炉间等建设时须购买成品混凝土;运输路线及施工场地定期洒水降尘,选用污染物排放达标的车辆,减速慢行,减少汽车尾气产生。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须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须排入厂区现有防渗旱厕,定期清运做农肥,不得外排。 (3)噪声染防治措施:加强设备维护保养,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运输车辆限速、禁鸣,降低噪声影响。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包装收集后外卖废品收购站,不可回收部分送建筑垃圾场,不得擅自处置。生活垃圾暂存于垃圾箱内,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不得外排。 运营期: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热风炉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经处理后的热风炉烟气中颗粒物、SO2、烟气黑度排放浓度须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二级标准要求,NOX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卸料区须加强管理,降低卸粮高度,禁止大风天作业;圆筒初清筛及传送带密闭,圆筒筛自带过滤袋,定期清理收集;烘干塔塔身设置内外腔,在内腔的侧壁上开设有连通内腔与外腔的排潮口,排潮口四周设置防尘罩;采用密闭型车辆运输、加盖苫布,减速慢行等。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标准。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需排入厂区防渗旱厕,定期清淘用作农肥,不得外排。 (3)噪声染防治措施:须选购低噪声的先进设备,并通过加减振垫、安装消声器、基础减振及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值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回收粉尘及筛分杂质(含轻质飞扬物)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热风炉灰渣和尘灰袋装暂存于热风炉间,外卖做肥料。妥善处置厂区固体废物,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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