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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

(拟审批公示)通榆县兴凯粮油经贸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发布时间: 2023-12-07   收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通榆县兴凯粮油经贸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个工作日。欢迎各界人士对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0436-4253122(行政审批办公室)
  通讯地址:开通镇新发北街1666号(通榆县政务大厅)
  邮  编:137200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通榆县兴凯粮油经贸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吉林省白城市通榆县乌兰花镇乌兰花村乌兰花街东繁荣路北 

通榆县兴凯粮油经贸有限公司 

该项目新建18t/h生物质热风炉,预计建成后年烘干玉米30000t,高粱10000t 

施工期: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现场须合理布局,对物料实行库内堆放或加盖蓬布,并设置施工围挡,阻隔施工期粉尘向周围环境溢散;运输散装粉、粒状材料须使用密闭槽车等运输工具,出入施工场地的车辆轮胎及时进行冲洗,施工场地须定期洒水抑制扬尘;施工车辆和机械须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并选用优质燃油,加装尾气净化装置,以有效地减少尾气排放。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须排入原有防渗化粪池,定期清掏用作农肥;施工废水须采用沉淀池进行澄清处理,上清液回用于洒水抑尘。 

3)噪声染防治措施:建设单位须设置施工围挡或声屏障,降低改造现场建筑产生的噪声及建设期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同时须尽可能选取噪声低、振动小、能耗小的先进设备,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差而使机械噪声增大。施工部门须统筹安排好施工时间,根据施工作业各阶段的具体情况,尽量避免高噪声机械设备同时、同点作业,以减少作业时的噪声级。运输车辆经过居民区、医院及学校等环境敏感点时须减速行驶,并在敏感目标附近禁止鸣笛。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建设单位须将地基施工时产生的挖方须及时清运,不得长时间堆存在施工场地。生活垃圾须设置专门收集装置,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不得擅自处置外排。 

运营期: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收料卸车过程中须采取三面封闭、降低卸粮高度、禁止大风天工作;转运、筛分及清理过程中须通过传送带加罩,筛分下卸口设围挡,定期清理收集;烘干塔塔身须设置内外腔,并开设排潮口、排风口、集尘仓、排杂口等,运输过程须盖苫布,减速慢行。通过以上措施,厂界处工艺粉尘无组织排放浓度为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热风炉烟气须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高排气筒排放,二氧化硫和颗粒物排放须满足《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标准,氮氧化物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须排入厂区防渗旱厕,定期清淘用作农肥,不得外排。 

3)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烘干塔须采取基础减振、安装减震垫,热风炉风机通过风机加隔音罩的措施,厂界处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4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职工生活垃圾须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不得外排;粮食筛分及粮食烘干产生的杂质,定期由环卫部门送至垃圾处理厂统一处理;检验废物,综合利用卖给养猪场;热风炉燃烧产生的炉灰暂存于密闭炉灰储存间,定期外卖至农肥加工厂,不得擅自处置外排。 

 

吉林省龙桥辐射环境工程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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