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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137200
地址:通榆县生态大街与敬业路交汇处1888号|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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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榆县开通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 |
通榆县经济开发区 |
通榆创富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
项目新建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一座,设计处理规模20000m³/d。敷设DN700mm尾水管线900m。 |
加强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噪声 采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在使用过程中定期维护、保养,及时更换易损件,将机械噪声降至最低。夜间22:00-6:00禁止施工;严禁车辆超载运输,并且在运输过程中尽量避免鸣笛。加快施工进度,设置围挡及声屏障。 (2)废水 施工过程中施工废水需设置沉淀池,沉淀后回用。施工人员生活污水进入临时修建的防渗旱厕,并定期清掏,外运用作农肥处理。 (3)废气 施工现场合理布局,设置围挡,严禁敞开式作业,对易起尘物料应采取密闭存储、设置围栏或堆砌围墙、采用防尘布苫盖。进出工地的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辆,应尽可能采用密闭车斗,并保证物料不遗撒外漏。若无密闭车斗、物料、垃圾、渣土的装载高度不得错过车辆槽帮上沿,车斗应用苫布遮盖严实。施工期间保持路面清洁,采用洒水降尘、清扫等措施,对于施工工地内部裸露地,采取覆盖防尘布或防尘网,晴朗天气时,视情况每周等时间间隔洒水,扬尘严重时应加大洒水频率。 (4)固废 施工期厂区平整时,应妥善收集施工弃土、垃圾,建筑垃圾中可利用的部分进行回收利用或外售,剩余部分由建设单位运至通榆县市政指定位置处置,严禁随便倾倒;施工弃土全部用于厂区土地平整;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通榆县鹤城无公害垃圾处理厂。 加强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气: 项目采用全过程生物除臭技术进行除臭,同时将预处理间和污泥浓缩脱水间产生的恶臭污染物分别收集后,通过各单元离子除臭装置处理后,分别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恶臭气体有组织排放浓度能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标准值;无组织排放的恶臭气体通过加强厂区绿化隔离等进一步控制,能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4中二级标准要求。食堂油烟经处理效率不低于60%的油烟净化器处理,净化后油烟经高于楼顶的排气筒排放后,能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2mg/m³的油烟排放标准要求。对区域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2)废水: 项目自身产生的职工生活污水与污泥脱水废水,污泥设备处理冲洗用水满足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直接进入污水处理厂的污水处理系统中,和承接的其他污水一并处理后,出水水质能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水污染排放标准》(北京市,DB11/890-2012)中表1的B标准,经大约900m管线排入拟建污水处理厂西侧现有排水明渠,经排水明渠流淌约220m后汇入南霍林河,排放量为20000m³/d。同时在污水处理厂在进水口、出水口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并与生态环境部门监测网络联接,使污水厂的运营处在生态环境部门实时监管范围内。 (3)噪声 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做减振处理,厂房隔声,风机进出口采用柔性连接、消声装置、隔声罩等措施,经墙壁、围墙和距离衰减后,可降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厂界2类标准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 建设单位暂以危险废物要求管理和贮存污泥,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前进行毒性鉴别,根据毒性浸出结果决定最终处置方式。鉴定后若为一般固体废物,运至通榆县鹤城无公害垃圾处理厂处理,鉴定后若为危险废物需及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栅渣、沉砂和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收集处理;废包装物集中收集,外卖废品回收站。废弃试剂、废弃试剂盒、废弃实验室废液(在线监测废液)、废机油和含油抹布及废紫外线灯管存储在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
吉林省林昌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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