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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137200
地址:通榆县生态大街与敬业路交汇处1888号|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编制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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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榆县开通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书》 |
位于通榆经济开发区,通榆县善能新能源有限公司东侧 |
通榆创富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
吉林省林昌环境技术服务 有限公司 |
通榆县开通污水处理厂位于通榆经济开发区,通榆县善能新能源有限公司东侧,满足出水要求后,经大约900m管线排入拟建污水处理厂西侧现有排水明渠,经排水明渠流淌约220m后,通过刘永和涵闸汇入南霍林河,排污口设在入排水明渠上,排污口坐标为东经123°7′12.634″,北纬44°50′34.962″。入河排污口类型为新建,排污口分类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排放方式为连续排放,排放废水量为2万m³/d,730万m³/a,退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水污染排放标准》(北京市,DB11/890-2012)表1中B标准,污染物排放量分别为COD:219t/a、氨氮:13.35t/a。本入河排污口类型为改建,属于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入河排污口;当遭遇 50 年一遇洪水时,污水处理厂不会发生倒灌,可以满足防洪要求。 |
1.建设单位须严格落实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完备的日常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2.建设单位须严格执行《入河排污口管理技术导则》(SL532-2011)要求,对入河排污口进行规范化设置和标准化建设。竣工后,须按照国家生态环境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3.建设单位须在厂区出水口安装自动计量和在线监测装置,并与生态环境部门监控平台联网,实时报送排污口污水排放量、主要污染物浓度及排污口运行情况等信息。在运行过程中如发现尾水水质超标或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控制指标时,须及时采取有效的整改措施,确保尾水水质稳定达标排放。 4.开通污水处理厂应尽快实施中水回用工程,减少入河排污量。加强运营管理,防止污水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杜绝事故性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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