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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137200
地址:通榆县生态大街与敬业路交汇处1888号|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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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西基地鲁固直流140万千瓦外送项目1-2(光伏1_MW) |
吉林省白城市通榆县八面乡 |
通榆县中电建发电有限公司 |
项目规划装机容量100MW,拟采用50MW 固定可调支架配P型 540Wp 双面双玻 组件及50MW 固定可调支架配N 型 550WpTOPCon 双面组件,场区内共分为32个发电子阵,系统采用分段连接,逐级汇流的方式接线。预计本项目25年平均发电量为204667.97MWh,25年总发电量5116699.30 MWh,多年平均等效利用小时数为1665.55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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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建设过程中须控制作业带面积,现场设置基本保护措施,及时夯实回填土,减少对地表植被的占压和破坏,施工结束后根据地区生态特征,及时选用合适植被类型进行恢复措施和绿化;合理规划和设计,不得随意堆放施工机械和设备,剥离的表层土须单独堆放,并用密目防护网进行覆盖。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建设单位须制定科学的施工计划,封闭或加盖苫布运输,定期洒水降尘,采用环保型机械设备,合理控制车辆行驶速度,定期对机械进行检修保养,废气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标准。 (3)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排入移动式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得外排。施工废水采用沉淀池进行澄清处理,上清液直接排放,沉淀的泥浆须定期清运。施工机械须定点冲洗,设置集水沟和简易有效的沉淀池,沉淀处理达标后回用机械清洗或道路洒水。临时材料堆放场四周须设置截留沟,并设防雨棚。 (4)噪声染防治措施:建设单位须严格管理施工车辆,限制老、旧施工机械数量,定期对施工设备进行维护,噪声排放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排放限值要求。运营期通过安装减振垫,选用低噪声设备,定期检查、维护,加强厂界绿化等措施,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要求。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暂存分类垃圾桶,委托环卫部门处理;光伏板有厂家回收处理;废变压器油暂存于升压站内危险废物暂存间,须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不得擅自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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