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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

(拟审批公示)通榆县瑞祥源农产品加工有限公司粮食烘干项目

发布时间: 2023-03-30   收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通榆县瑞祥源农产品加工有限公司粮食烘干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个工作日。欢迎各界人士对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0436-4253122(行政审批办公室)
  通讯地址:开通镇新发北街1666号(通榆县政务大厅)
  邮  编:137200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通榆县瑞祥源农产品加工有限公司粮食烘干项目 

吉林省白城市通榆县瞻榆镇通瞻路北侧 

通榆县瑞祥源农产品加工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包括一座300t/d烘干塔、热风炉房(内置一台4t/h燃生物质热风炉),年烘干玉米30000吨。 

  

施工期: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现场须合理布局,物料加盖蓬布,设置施工围挡,避免大风 天气作业;热风炉间等建设时须购买成品混凝土;运输路线及施工场地定期洒水降尘,选用污染物排放达标的车辆,减速慢行,减少汽车尾气产生。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须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须排入厂区现有防渗旱厕,定期清运做农肥,不得外排。 

3)噪声染防治措施:加强设备维护保养,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运输车辆限速、禁鸣,降低噪声影响。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包装收集后外卖废品收购站,不可回收部分送建筑垃圾场,不得擅自处置。生活垃圾暂存于垃圾箱内,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不得外排。 

运营期: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热风炉烟气须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经处理后颗粒物和SO2排放浓度须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二级标准要求,NOx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卸料区须三面封闭,降低卸粮高度, 传送带加罩,封闭圆筒筛进行筛分,下泄口设围挡,抑制粉尘的扩散,并且定期清理收集。通过以上措施,厂界无组织粉尘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标准。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须排入厂区防渗旱厕,定期清淘用作农肥,不得外排。 

3)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须选购低噪声的先进设备,并通过加减振垫、安装消声器、基础减振及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值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热风炉灰渣和除尘灰袋装暂存于热风炉间,外卖做肥料;生活垃圾、回收粉尘及筛分杂质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不得擅自处置外排。 

  

  

  

  

  

吉林省中环瑞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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