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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

(拟审批公示)通榆加亿风电塔筒有限公司二期生产线建设项目

发布时间: 2023-03-08   收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告知承诺制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通榆加亿风电塔筒有限公司二期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欢迎各界人士对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0436-4253122(行政审批办公室)
  通讯地址:开通镇新发北街1666号(通榆县政务大厅)
  邮  编:137200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通榆加亿风电塔筒有限公司二期生产线建设项目 

通榆县经济开发区风电大路南侧 

通榆加亿风电塔筒有限公司 

建设1座生产车间,1座涂装车间等,总占地面积48904m2 ,总建筑面积17119.78m2。年加工生产风电塔筒150套。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按有关规定合理安排工作时间,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防止施工过程中的废水、废气、粉尘、噪声、固体废物等问题污染环境。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喷砂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沿15m高排气筒排放,抛丸粉尘经自带的除尘设施处理后通过封闭式车间沉降后排放,喷锌粉尘、喷漆废气采用“多级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处理后的废气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二级标准的要求。切割粉尘、焊接烟尘采用移动式烟气净化器进行净化处理,同时加强车间通风、换气,厂界废气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二级标准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标准限值。 

(3)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无工艺废水产生,生活污水排入通榆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要求。 

4)噪声染防治措施:建设单位须采取合理布局、基础减振、高噪声设备预降噪、隔声门窗及距离衰减等措施,厂界处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焊渣和生活垃圾暂存于垃圾桶内,委托环卫部门处理;钢材边角料、废钢砂等外售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废漆桶、废活性炭等分别暂存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不得擅自处置外排。 

6)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建设单位须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规定实施防渗分区,对重点防渗区须采用防渗混凝土+2mm 厚 HDPE 防渗膜进行处理,保证防渗技术参数满足等效黏土防渗层 Mb≥6.0m,K≤1×10-7cm/s 要求,并采用环氧漆做防腐防渗处理;同时须有堵截泄漏的围堰,对一般防渗区须采用防渗混凝土技术进行防渗,同时做好设备的维护、检修,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加强污染物产生主要环节的安全防护、报警措施,以便及时发现事故隐患,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 

  

  

  

  

  

  

吉林省卓月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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