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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137200
地址:通榆县生态大街与敬业路交汇处1888号|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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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榆县海燕粮贸有限公司烘干塔建设项目 |
通榆县向海路南通榆县海燕粮贸有限公司院内 |
通榆县海燕粮贸有限公司 |
该项目新建2台12t/h燃生物质热风炉及2台600t/d的烘干塔,建成后年烘干玉米66000t。 |
施工期: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现场须合理布局,对物料实行库内堆放或加盖蓬布,并设置施工围挡,阻隔施工期粉尘向周围环境溢散;运输散装粉、粒状材料须使用密闭槽车等运输工具,出入施工场地的车辆轮胎及时进行冲洗,施工场地须定期洒水抑制扬尘;施工车辆和机械须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并选用优质燃油,加装尾气净化装置,以有效地减少尾气排放。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须排入原有防渗化粪池,定期清掏用作农肥;施工废水须采用沉淀池进行澄清处理,上清液回用于洒水抑尘。 3)噪声染防治措施:建设单位须设置施工围挡或声屏障,降低改造现场建筑产生的噪声及建设期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同时须尽可能选取噪声低、振动小、能耗小的先进设备,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差而使机械噪声增大。施工部门须统筹安排好施工时间,根据施工作业各阶段的具体情况,尽量避免高噪声机械设备同时、同点作业,以减少作业时的噪声级。运输车辆经过居民区、医院及学校等环境敏感点时须减速行驶,并在敏感目标附近禁止鸣笛。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建设单位须将地基施工时产生的挖方须及时清运,不得长时间堆存在施工场地。生活垃圾须设置专门收集装置,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不得擅自处置外排。 运营期: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收料卸车过程中须采取三面封闭、降低卸粮高度、禁止大风天工作;转运、筛分及清理过程中须通过传送带加罩,封闭圆筒筛进行筛分,下泄口四周设立不低于1米围挡抑制粉尘的扩散,并且定期清理收集;烘干塔塔身须设置内外腔,并开设排潮口、排风口、集尘仓、排杂口等,有效抑制粉尘;运输过程须苫盖苫布,减速慢行。通过以上措施,厂界处工艺粉尘无组织排放浓度为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2个热风炉烟气须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各自25m高排气筒排放,二氧化硫和烟尘排放须满足《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标准,氮氧化物排放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新建锅炉排放标准。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须排入厂区防渗旱厕,定期清淘用作农肥,不得外排。 3)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烘干塔须采取基础减振、安装减震垫,热风炉风机通过风机加隔音罩的措施,厂界处噪声须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区标准要求,敏感点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相应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职工生活垃圾须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不得外排;粮食筛分及粮食烘干产生的杂质、粉尘采取专用桶收集,由环卫部门送至垃圾处理厂统一处理;热风炉燃烧产生的炉灰暂存于防渗炉灰储存间,定期外卖至农肥加工厂,不得擅自处置外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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