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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

(拟审批公示)华能通榆长龙山20万千瓦风电项目

发布时间: 2022-07-14   收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华能通榆长龙山20万千瓦风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个工作日。欢迎各界人士对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0436-4253122(行政审批办公室)
  通讯地址:开通镇新发北街1666号(通榆县政务大厅)
  邮  编:137200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华能通榆长龙山20万千瓦风电项目 

白城市通榆县苏公坨乡 

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 

  

规划容量20万千瓦,拟安装40台单机容量5MW风力发电机组,配套安装单台容量5.5MVA的华式箱式变压器40台。配套新建一座220/35kV 升压变电站(土建部分),安装1台容量200MVA主变压器。该项目220kV升压站及220kV线路部分另行补做辐射类环评。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的建设过程中须控制作业带面积,现场设置基本保护措施,及时夯实回填土,减少对地表植被的占压和破坏,施工结束后根据地区生态特征,及时选用合适植被类型进行恢复措施和绿化;合理规划和设计,不得随意堆放施工机械和设备,剥离的表层土须单独堆放,并用密目防护网进行覆盖。 

2)空气环境保护措施:建设单位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开大风和雨天施工;运输车辆须覆盖苫布并严格控制车速,减少汽车尾气产生;开挖的表土用苫布覆盖,定期洒水,控制施工扬尘。 

3)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取上清液回用;职工生活污水须排入临时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作农肥,不得外排。 

4)声环境保护措施:合理布局场区、升压站、风力发电机组。施工期须选择噪声低、振动小、能耗小的设备,避免长时间使用高噪声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规范使用各类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对沿线敏感点的影响。运营期须加强风机的日常维护,定期检查,当发生故障时,须立即停机检查;做好风机、变压器等基础的隔振处理,对升压站室内壁采取吸声处理措施;升压站周围、检修道路两侧加强绿化,定期保养路面,减缓因道路破损而增加噪声影响。 

5)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施工过程中建筑垃圾中的废金属等外卖给废品回收站,其他不能利用部分送当地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收集,定期送往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垃圾中转站,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不得擅自处置外排。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维修废油、事故油以、含油抹布以及升压站更换下来的废蓄电池,均须暂存至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得擅自处置外排。 

  

  

  

吉林省清山绿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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