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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137200
地址:通榆县生态大街与敬业路交汇处1888号|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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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榆县八面乡国彬粮贸店建设项目 |
吉林省白城市通榆县八面集镇油路南 |
通榆县八面乡国彬粮贸店 |
建设一台2t/h生物质热风炉用于粮食烘干,粮食烘干塔及热风炉为连接式整体设备,项目建成后预计年烘干玉米、水稻及高粱15000t,年储存粮食10000t。 |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按有关规定合理安排工作时间,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防止施工过程中的废水、废气、扬尘、烟尘、噪声、固体废物、生态环境防治等问题污染影响环境。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粉尘应加强管理,三面封闭,降低卸粮高度;运输过程中应用苫布苫盖,减速慢行,禁止大风天工作;传送带加罩,采用封闭圆筒筛进行筛分,筛分机自带纤维过滤袋,下泄口四周应设立不低于1米围挡,抑制粉尘的扩散,并且定期清理收集;烘干塔塔身设置内外腔,并设有排潮口、排风口、集尘仓、排杂口;热风炉燃烧产生的烟尘通过布袋除尘器过滤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通过以上措施,该项目二氧化硫和烟尘排放可满足《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二级标准,氮氧化物排放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排放标准。 3)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排放至防渗旱厕,定期清淘用作农肥,不外排。 4)噪声染防治措施:应使用低噪音设备,通过安装减震垫进行基础减震,加隔音罩,以及利用厂房墙体的建筑隔音等措施,厂界噪声排放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排放标准。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粮食筛分、烘干产生的杂质和粉尘应由专用桶贮存,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热风炉燃烧产生的炉灰和除尘产生的粉尘应贮存在防渗炉灰储存间,外卖农肥加工厂,不外排;生活垃圾应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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