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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137200
地址:通榆县生态大街与敬业路交汇处1888号|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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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城市绿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吉林省白城市通榆县开通镇南铁路二道口西侧 |
白城市绿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生产产量为 60t/d(21900t/a)的有机营养土,年处理污泥 18000t。 |
施工期: 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按有关规定合理安排工作时间,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防止施工过程中的废水、废气、粉尘、噪声、固体废物等问题污染环境。 运营期: (1)废气:主要污染源为拌和粉尘、发酵区污泥发酵及腐熟产生的恶臭气体。生产区、拌合区须设置集气装置和布袋除尘器进行除尘,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二级排放标准要求,同时采取封闭车间措施,无组织粉尘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发酵工序产生的恶臭气体经负压收集后通过生物喷淋除臭系统+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相关标准要求。企业须定期监测排气口浓度,若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停止实验进行维修,并加强日常管理。 (2)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须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作农肥。 (3)噪声:须选择噪声低的设备,高噪声设备作减振处理,对体积较小的高噪声设备设置在封闭的隔音罩内,加强对高噪声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合理分隔吵闹区和安静区,避免或减少高噪声设备对安静区的影响。 (4)固废: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除尘灰、废活性炭。生活垃圾集中存放至垃圾桶,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除尘灰由除尘器收集后直接回用于生产;废活性碳属于危险废物,须暂存至危废暂存处,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企业不得擅自处理外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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