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环审字〔2021〕3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20年本)的通知>》的规定,白城市生态环境局通榆县分局对吉林中向润土科技有限公司提出的《通榆县边昭镇五井子村、靠山村、铁西村生态型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的审批进行了认真的审查,同意吉林中向润土科技有限公司所提请求。批准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白城市生态环境局通榆县分局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