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环审字〔2021〕2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20年本)的通知>》的规定,白城市生态环境局通榆县分局对通榆县土地开发整治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的《通榆县八面乡新建村张牧师屯土地整治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的审批进行了认真的审查,同意通榆县土地开发整治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项目所提请求。批准时间为2021年10月26日。
特此公告。
白城市生态环境局通榆县分局
202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