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环承字〔2021〕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吉林省环评审批“正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吉环环评字[2020]11号)的有关规定,白城市生态环境局通榆县分局对吉林通榆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提出的《吉林通榆经济开发区敬业路及配套雨水泵站工程(丽城北街—牧原路)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的审批进行了认真的审查,同意吉林通榆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项目所提请求。批准时间为2021年10月21日。
特此公告。
白城市生态环境局通榆县分局
2021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