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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137200
地址:通榆县生态大街与敬业路交汇处1888号|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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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榆县农村生活垃圾裂解站建设项目 |
四个站址分别位于白城市通榆县乌兰花镇、瞻榆镇、边昭镇、鸿兴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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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馨绿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
该项目总占地面积17606m2,用地性质为建设用地。项目组成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等。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4个垃圾焚烧站址,新增4套热解炉及配套装置,该项目建成后,生活垃圾设计热解能力共为100t/d。 |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按有关规定合理安排工作时间,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防止施工过程中的废水、废气、扬尘、烟尘、噪声、固体废物、生态环境防治等问题污染影响环境。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①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废水包括垃圾渗滤液、初期雨水、软化水制备废水、清洗废水、生活污水等。垃圾渗滤液排至渗滤液收集池收集后,定期回炉热解处理;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后用于车间及清运工具清洗;软化水制备废水用于飞灰固化、二次脱硫碱液配制用水、车间及清运工具清洗用水、道路洒水降尘等;车间及收运工具清洗废水经清洗废水沉淀池收集后沉淀,上清液用于洒水降尘;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定期清掏用作农肥。 ②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主要源于综合车间(垃圾贮存池、灰仓、飞灰固化车间、渗滤液收集池)、危险废物暂存间等发生泄漏,污染地下水环境。 对综合车间、厂内道路、危险废物暂存间进行防渗处理;对垃圾贮池、渗滤液收集池、化粪池、初期雨水收集池、事故应急池、软化水制备废水暂存池、清洗废水暂存池、消防水池进行防渗处理,渗透系数不大于1×10-7cm/s,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清单中相关要求;对泵房及门卫地面等简单防渗区进行一般硬化处理;选用优质管材,对管线进行防腐、防锈处理,并定期进行检查;及时收集散落物料进行处置;制定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对地下水水质进行监测等。 3)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废气主要包括热解系统烟气,分选系统废气,储运系统废气。 ①热解烟气 4个站址热解炉年处理生活垃圾量共计36500t,年燃柴油量36.5t,乌兰花镇站址和瞻榆镇站址热解炉烟气中主要污染物产生浓度为烟尘:2946.25mg/m3、SO2:245.753mg/m3、NOX:207.898mg/m3、HCl:271.660mg/m3和Hg:1.25mg/m3。边昭镇站址和鸿兴镇站址热解炉烟气中主要污染物产生浓度为烟尘:3039.911mg/m3、SO2:253.552mg/m3、NOX:214.497mg/m3、HCl:280.82mg/m3和Hg:1.5mg/m3。运营过程中应控制炉温和炉内停留时间等减少CO和二噁英的产生量,烟气经选择性非催化还原脱硝装置脱硝(脱硝效率60%),炉内干法脱酸湿法脱酸(设计脱硫效率不低于85%),并对HCl进行协同控制(设计去除效率不低于95%),喷入活性炭吸附重金属(去除效率99.6%)及二噁英,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不低于99.6%)除尘后,其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须满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表4中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并经1根不低于45m高、出口内径不小于1.0m的烟囱排放,同时按照有关规定安装烟气在线监测装置,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并确保在线监测装置正常运行。运行过程中须强化环境管理,严格按照除尘、脱硫、脱硝等污染防治设施的规章制度作业,杜绝事故排放。 ②分选系统粉尘 建设封闭式卸料处、预处理区,原辅料采用全封闭式车辆运输;禁止在大风天气进行装卸作业;垃圾分选系统安装密封罩,产生的废气必须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活性炭(效率分别为99%、70%)处理,经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要求,恶臭气体排放速率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③储运系统废气 主要污染物为粉状物料储运产生的粉尘、垃圾堆存产生的恶臭气体(以NH3和H2S计)。 卸料大厅、渗滤液收集池和垃圾贮坑须采用封闭式结构;垃圾贮坑、渗滤液收集池恶臭气体经各自集气风机收集后,导入热解炉高温处理;水泥仓、氢氧化钙仓、灰仓、氢氧化钠仓等仓顶安装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为99%),产生废气处理后经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要求,NH3和H2S厂界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标准要求。严禁在热解炉停运时,进行飞灰固化及其相关作业。 噪声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冷却塔、冷却设备、风机和各种泵类等,噪声源强为75dB(A)~90dB(A)。应选用低噪声设备,泵类设备底部安装减振垫,风机进口加装消声器,对厂区及厂界进行绿化等。采取上述措施后,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区排放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飞灰、炉渣、各种设备检修过程产生的废润滑油、分选废物废布袋、软水制备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膜、废活性炭及脱硫污泥等。 生活垃圾与废离子交换树膜回炉热解;炉渣外卖综合利用;飞灰暂存于灰仓内,经固化处理后,运至通榆县鹤城无公害垃圾处理厂进行分区填埋;废活性炭由厂家回收处理;废润滑油、废布袋、脱硫污泥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分选废物中泥土、砂石、玻璃、砖瓦陶瓷等运至通榆县鹤城无公害垃圾处理厂填埋、钢铁类金属外卖综合利用、有害垃圾密闭盛装,暂存在危险废物暂存间,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6)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对土壤环境的影响主要源于综合车间(包括垃圾贮坑、灰仓、飞灰固化车间、危险废物暂存间、渗滤液收集池、渗滤液收集池、初期雨水收集池)大气沉降等,污染土壤环境。建设单位须严格控制施工占地范围,制定土壤环境跟踪监测计划。 7)环境风险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18),确定该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I,潜在的环境风险为垃圾贮坑、飞灰固化车间、危险废物暂存间、渗滤液收集池、初期雨水池、事故应急池、废水(液)等发生泄漏;二噁英气体事故排放等,污染环境空气、土壤、地表(下)水环境。 严格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等设计规范中相关规定进行工程安全防火设计;合理进行厂区总平面布局,在可能发生爆炸/火灾的场所内安装消防装置及报警装置;有毒有害原辅材料储存于阴凉、通风仓库内;建立环境风险防控体系,设置符合要求的事故应急池和初期雨水池,并设置污水及雨水切换设施;在危险废物暂存间设置围堤(堰);加强员工的环境风险防范意识,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在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并开展经常性演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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