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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通榆县生态大街与敬业路交汇处1888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生猪规模养殖环评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19]872号)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吉林通榆牧原农牧有限公司通榆七场生猪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欢迎各界人士对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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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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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通榆牧原农牧有限公司通榆七场生猪养殖项目 |
通榆县鸿兴镇乌努各尺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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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通榆牧原农牧有限公司 |
项目年存栏 88523头猪,其中母猪 0.8 万头,保育及育肥猪76923头,后备3600 头,怀孕猪6400 头,哺乳猪1600头,年出栏商品猪 20 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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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按有关规定合理安排工作时间,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防止施工过程中的废水、废气、粉尘、噪声、固体废物等问题污染环境。 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餐饮废水、猪尿、猪舍冲洗废水。项目所产生废水全部用于生产沼气,均不外排,项目产生的沼液,储存在沼液储池内,定期由管道送至附近农田作为肥料。 2)废气: ①恶臭气体:项目暂存及进出料等车间内废气经过滤球+喷淋除臭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项目猪舍、固粪处理区产生的恶臭气体(NH3、H2S)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厂界二级标准要求。 ②食堂油烟:项目食堂需安装油烟净化器,处理效率均不低于60%,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食堂油烟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要求。③火炬燃烧废气:项目产生的沼气通过气水分离,用于沼气用于食堂灶台,其余通过火炬燃烧方式消耗,通过火炬燃烧方式消耗,燃烧效率在99%以上。 3)噪声: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猪叫、泵类及风机等,通过采用低噪变频设备,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与保养、安装减震垫、场区周围及场内加强绿化等措施后,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项目固废物主要来自职工生活垃圾、餐饮垃圾、猪粪便、病死猪尸体、废脱硫剂、医疗废物产生的有机添加剂、消毒剂废包装及沼液沼渣等。生活垃圾及消毒剂废包装暂存于垃圾箱定期清运至通榆县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病死猪由该场后期拟建设无害化处理工程进行处置;废脱硫剂由厂家回收处理;医疗垃圾交由具有资质的专业单位进行处理;沼渣与猪粪混合后运至固粪处理区进行条垛堆肥发酵后作为有机肥基料外售,餐饮垃圾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废消毒剂包装统一由厂家回收。 |
吉林省龙桥辐射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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