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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0-14 07: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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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榆县召开2020年建立林(草)长制试点工作会议

  10月12日,通榆县召开2020年建立林(草)长制试点工作会议,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两山”理论指示精神,进一步落实中央和省、市建立森林、草原资源管理长效机制创建林(草)长制试点工作要求,推进通榆县林(草)长制工作任务再部署、再压实。县委副书记、县长刘振兴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首先通报了2019年度全县林(草)长制及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考核情况。

 

  刘振兴对通榆县林(草)长制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并客观分析了当前形势和存在的问题。

 

  刘振兴要求,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两山”理论指示精神,切实提升政治站位,深刻领会实施林(草)长制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完善工作举措,加大工作力度,明确工作职责,全面落实林(草)长制各项试点任务。要试点先行,兴隆山镇作为试点乡镇,要率先在全县开展林(草)长制试点工作部署,严格制定适合本地的试点方案,为全县各乡镇(场)林(草)长制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总结经验。要落实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担负起本级林(草)长的工作职责,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靠前协调。责任要清晰明了,任务要落实到位,层层抓落实,确保各项制度有效落实到位。要用活用好林草资源。要探索林下经济、湿地经济、草地经济,充分利用生态资源发展林果、林药、林下养殖。要建立长效机制,推动林草资源管护长治久安。要坚决贯彻执行《通榆县林(草)长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加强督查检查,推动试点工作任务有效落实,切实做到“心中有目标、肩上有责任、手里有措施”。要采取多项举措,广泛进行宣传,提高林(草)长制试点工作的知晓率,着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监督林草资源管护工作的良好氛围。要引导各级林(草)长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增强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完善工作方法,努力把通榆县宝贵的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好、发展好、利用好。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何忠安主持会议,副县长、公安局长李忠良出席会议,县级林(草)长制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各乡镇级林(草)长、县林(草)长制办公室同志参加会议。

 

信息来源:通榆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