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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12-11 08: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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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德明主持召开县委2019年第33次常委会议
  12月8日,县委书记李德明主持召开县委2019年第33次常委会议。县委副书记、县长刘振兴,县委副书记王海东,县委常委沈玲、李长虹、何忠安、单景新、李延海出席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刘凤水,县政协党组书记、主席于海航,副县长李长仁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讨论研究了《关于通榆县2019年村屯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补充方案》《中共通榆县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划》《通榆县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对论坛、讲坛、讲座、年会、报告会、研讨会等阵地管理的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通榆县201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细则》,传达了中央第7巡回督导组在县(市、区)委书记座谈会议上的讲话、王晓萍部长在白城市调研主题教育等工作座谈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2015年以来主持召开的6次跨省(区、市)党委书记脱贫攻坚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省委常委会议暨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2019年第10次会议精神,听取了关于县管党费使用情况的汇报。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与会领导就相关议题进行探讨交流,纷纷提出意见建议。
 
  县委书记李德明在主持会议时指出,意识形态是政治安全的前沿阵地,意识形态的斗争是没有硝烟的暗战。制定《中共通榆县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划》,就是通过强化意识形态工作的组织领导,通过定期召开工作会议、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我县意识形态工作,着力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着力营造安全的政治和意识形态环境,确保我县意识形态工作主流态势向上向好、可控可防。
 
  李德明强调,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是对过去一年各级党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的综合检查,是解决管党治党中存在问题的重要举措。会后,相关部门要分别牵头制定2019年度党建、绩效等考核工作方案,县纪委县监委要根据《通榆县201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细则》规定内容,组织对全县各党委(党组)、各部门进行全面、深入的检查考核,着力发现基层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理出问题清单,以检查考核督促问题整改落实,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信息来源:通榆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