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榆经济开发区机关人员行为准则


志存高远,艰苦创业;

客户至上,服务强业;

团结协作,勤勉敬业;

勇于创新,强区兴业;

率先垂范,廉洁从业。

  具体做到“十不准”:

  1、不准损坏开发区的良好形象,言谈举止要文明规范。

  2、不准违背开发区的建设宗旨,客户至上,信誉第一。

  3、不准破坏开发区的投资环境,力求完美,永创一流。

  4、不准欺骗客商,永保诚信宗旨。

  5、不准对客商说不,随时帮助客商研究和解决各种困难和问题。

  6、不准人为设置障碍,为难客商。

  7、不准对企业的困难和事情推诿扯皮,坚持快捷高效的办事宗旨。

  8、不准到企业吃、拿、卡、要、报,做有损开发区形象的事情。

  9、不准到企业搞摊派和任何形式的评比达标活动,做增加企业负担的事情。

  10、不准未经批准私自到企业检查、罚款,干涉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做破坏企业发展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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