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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职责
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防范、打击恐怖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国籍、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管理集会、游行和示威活动;监督管理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 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二、公开承诺
1、实行第一接待人责任制,坚决制止对待群众 "冷、横、硬、推"问题的发生。
2、在基层派出所和刑警部门普遍实行接报案给回执制度。
3、实行罚没款不开具或不开正式收据全额退还制度。
4、对本地车辆违章按 "标准"依法严格执罚,外地过往车辆违章以教育为主,一般违章不扣车、不扣证、不罚款。特别是对运输疏菜、瓜果的车辆,不得随意拦截、扣车。保障 "绿色"通道的畅通。
5、市区接到122报警电话5分钟内到达现场,公路接到报警电话每公里1分钟到达现场。
6、工作调动人员及随迁家属的落户审批:取消《工作调转及随迁家属落户审批表》;凭调令和接收单位证明,可办理本人及搬迁家属的准迁手续。
7、"三投"、"购房"和到我地 "投资经商"的落户审批:简化审批程序,可凭有效证件及手续直接办理。
8、因出差需办理《边防证》审批程序:取消辖区派出所的审批手续,可凭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直接办理。
9、110报警服务台24小时受理群众和各界人士报警、求助,接警后,市区环路以里,5分钟内到达现场。
10、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在受理申请表后进行审批,由省公安厅制证中心制证。1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领取出国(境)证件,申请人有特殊情况需加急办理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
11、正常签证,当日办理完毕。对各乡镇办签证或因急办签证随来随办。确因特殊情况需办理签证的,双休日正常受理。
12、严格按照法定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
13、各级公安机关保证严格、公开、公正;文明执法,维护法律尊严。
14、认真执行 "五条禁令",对违反 "五条禁令"的民警严肃处理,对不履行承诺的民警,认真查处。
三、领导分工
局 长 王黎明:主持全局工作,分管交警大队。
政 委 史向奎:协助局长抓好全局工作,分管刑警大队、技术科、政治处、法制科、控申科、后勤装备科、办公室、指挥中心。
副局长 赵守勇:分管经侦大队、看守所、拘留拘役所、武警中队、消防大队。
副局长 李 访:分管经文保大队、经侦大队、拘留拘役所、武警中队、消防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林保科。
副局长 杜 彪:分管治安大队、巡警大队、国保大队。
政治处主任 于文忠:分管政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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