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事程序
(一)、来信来函,按《通榆县教育局公文处理办法》由秘书科办理;
(二)、能在科室里完成的事项,可直接和科室有关同志联系,有关同志负责办理;
(三)、需协调科室办理的事项,由分管局长或秘书科协调有关科室,并指定专人办理;
(四)、需分管局长决定的事项,由责任科室报分管局长决定,并由责任科室指定专人办理;
(五)、分管局长难以决定的事项,由分管局长提议,交由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并由秘书科或责任科室专人负责办理;
(六)、局机关办事实行“首问制”和“责任追究制”,机关工作人员要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提高服务质量为出发点,认真办理每一项工作,对工作态度质量不好、延误办事时机的,将追究相应责任并给予相应处罚。
二、公开承诺制度
县教育局负责研究制定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综合管理全县幼儿教育、小学初中教育、民族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高等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及社会力量办学工作;主管全县教师工作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统筹管理各类学校的招生考试工作;指导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工作。为履行好教育行政管理职能,向社会公开承诺:
(一)、工作目标
1、抓好基础教育巩固、提高。分期分批完成农村中小学薄弱校改造,加快农村初中办学模式改革,降低农村中小学辍学率,扩大新课程改革试验区。加快普通高中的发展,建好示范校,增加重点校,进一步扩大优质教育资源。
2、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围绕市场调整职业教育整体布局,巩固和发展联合办学成果,提高教学质量。积极开展企业职工转岗、农村劳动力转移、下岗职工再就业的培训服务。
3、抓好各级各类学校招生工作。普通高中要扩大办学规模、增加招生数量;职业学校的招生要有所增加;高考进线率要高于上年。严格执行招生工作政策规定,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加强招生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
(二)、加强行风建设
把治理乱收费作为行风建设的重点。确定校长为治理乱收费的第一责任人。认真执行收费公告、公示、公开、审核备案等项制度。促进学校收费制度化、规范化,让家长明明白白交费,学校清清白白收费。重点农村中小学校实行“一费制”、城镇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实行“三限”(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工作。
(三)、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建设廉洁高效机关
要认真抓好教育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制,力保教育整体工作在全市第一的位置。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班子成员要模范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认真开展“学、做、创”活动,实行首问责任制,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机关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树立教育行政机关良好形象。
(四)、违诺责任追究
对违反承诺和有关纪律规定的,视情节给予告诫或批评,限期改正;造成较大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追究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的责任。
三、服务制度
(一)、教育局机关人员带头转变工作作风,热情为群众服务,坚决杜绝吃、拿、卡、要、报等现象发生,并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欢迎广大群众监督。
(二)、中、初教科和各学校为学生办理就学、转学、休学等各种手续,要简化程序,能办理的一次性办理,不能办理的向经办人解释清楚,需要什么手续要向经办人说明。
(三)、教育局机关和各级各类学校要为来通榆投资者提供优良服务,为孩子入学免除跨学区的费用,为改善通榆的软环境尽到教育行政部门的责任。
(四)、中小学收费要通过教育局和各学校公示板向社会和家长公开,让学生和家长清楚收费项目和标准,并坚持使用收费卡,发现乱收费现象坚决查处。
(五)、教育行政部门要为通榆经济发展提供优良服务。对社会力量办学、在就业培训等有力于经济发展的各项事业开绿灯,不刁难,不提苛刻条件。
(六)、教育系统有关招生、评优、晋级、基建、财务收支和干部任用等有关社会关心的热点和焦点问题要通过政务公开公示板向群众公开,让群众清楚,使干部明白。
(七)、教育系统要聘请内外监督员,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意见。对教育系统违反上述制度的各部门、单位和负责人要坚决查处,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四、廉政制度
(一)、自觉遵纪守法,主动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
(二)、严格遵守中共中央提出的“双五条”24个不准的规定。
(三)、严禁用公款旅游、吃喝和请客送礼。
(四)、在业务往来上回扣一律归公,否则按贪污论处。
(五)、严禁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礼品和有偿证券。
(六)、婚丧嫁娶不准大操大办、不准用公款送礼、不准用公车。
(七)、不准用公款参加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准赌博,不准进歌舞餐厅。
(八)、在招生、民专公、毕业生分配、工作调转、职称评定工作中要公开办事制度,增强透明度、坚持原则、清政廉洁。
(九)、出差或外出开会,差旅费不得突破财务部门规定标准。
(十)、树立正确人生观、世界观、强化公仆意识,充分认识权力就是服务,地位就是责任,讲党性,顾大局。
五、领导班子
党委书记、局长兼教育督导室主任:张兴邦 领导和主持教育系统全面工作。主管干部、人事、财务、督学和非义务阶段教育工作(不含学前教育)、办公室。
党委副书记:徐启明 分管党务、干部管理、妇女、共青团、关工委和武装工作。协助局长分管成人教育、职业教育工作和纪检法制监察工作。分管党办、法制纪检监察科、机关建设、社会治安综合管理、信访、受局长委托分管成职教科。
副局长:马长山 分管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民办教育、德育、教科研、信息技术、招生与考试、教材征订与发行等工作。分管基教办、德育办(含外活动中心)、体卫艺科、学会、教科所、教材发送站、招生办,受局长委托分管进修学校。
副局长:刘建华 分管人事、安全、财务、审计、后勤事务、校舍建设与维护、设备购置、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教办企业、民族教育、教工住宅楼物业管理等工作。分管基建办、校产办、楼管办、服装厂、印刷厂、水厂,受局长委托分管财务审计科。
工会主任:赵鑫 负责工会、老干部、扶困等工作,接受局长临时指派工作。分管离退休教师活动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