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广播电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
(2)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搞好广播电视宣传,围绕全县经济建设的中心,全方位宣传我县改革开放所取得的物质与精神文明成果。加强对外宣传通榆力度,扩大通榆知名度。
(3)制定并实施我县广播电视发展规划,抓好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4)做好地面卫星接收设施管理工作。
(5)做好广播电视的维护运行工作,及时、准确、安全、优质转播上级台节目。
二、内设机构与联系电话
(一)广电局工会委员会(4261313)
(二)局机关内设人秘科(4260028)、行政科、科技科、宣传科、保卫科、计财科(4261660)
(三)所属台站
1、通榆电视台(台长室4260754、广告部4262133、新闻部4260380)
2、通榆人民广播电台
3、通榆电视转播台
4、通榆中波广播转播台(4260758)
5、通榆微波站
6、通榆广播电视网络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室4262411、咨询电话:4260353)
7、通榆调频广播转播台
8、通榆县农村广播电视网络有限责任公司
三、办事依据、程序、纪律、时限、监督办法
(一)办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
3、国家广电总局、省广电局制发的条例、办法、规章等。
4、国家、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条例、政策、规章等。
(二)办事程序
1、设立广电设施程序
设立主体提出申请——科技科接受申请并考察审核,向上级提出报批请示——结果
2、安装有线电视终端盒程序:
用户提出申请——有线电视台责任区办理安装勘查并提交给用户一份安装材料清单交费手续。用户到有线电视台财会室交安装费——安装公司办理入户安装、计划手续——入户安装-------用户收视
有线电视用户维修咨询电话:4260353
3、广告播发程序
用户到电视台广告部提出申请——广告部审验——洽谈播出方式签定合
同——用户交费-----播出
(三)办事纪律
1、广电局对外服务单位
(1)电视台(2)人民广播电台(3)有线电视台(广播电视网络公司)(4)农村广播电视网络公司(5)局机关各科室。
2、纪律
(1)热情接待用户,做到周到,解答问题详尽,实行首问负责制。
(2)文明入户安装,不喝用户水,不抽用户烟、不吃请,不允许使用用户任何东西。
(3)服务时要换拖鞋,文明施工并清扫施工现场。
(4)满足用户提出的合理要求。
3、办事时限
(1)有线电视故障随时出现随时报修,一般故障24小时内排除。
(2)有线电视故障排除和维修不分节假日。
(3)一般审验报批事项当天办结。
(4)需报送上级审批的项目一周内办结,如需延期提前告之。
4、监督办法
(1)局长公开电话,监督举报电话。(4260028)
(2)设立举报箱(广电局一楼)
(3)接待群众来访(接待室在二楼)
(4)聘请义务监督员
四、公开电话
1、局长公开电话:4260028
2、监督举报电话:4262411
五、领导组织:
广电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
组 长:苏雪松
副组长:冯志刚
成 员:高云山 张 波 冯志刚
李宗毅 李学文 赵 丽
六、领导班子
党委书记、局长:苏雪松 负责全面工作。 侧重省户管理,重大项目决策。
党委副书记、副局长:高云山 负责党务、纪检、精神文明、广电宣传、县电视台、电视转播台、微波站、局户财务工作。
副局长:张波 负责广电人事、技术业务、招商引资、对外协调、中波台、农网公司工作。
副局长:冯志刚 负责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安全保卫、保密、劳资、职称、考核、奖惩、文秘综合、计划生育、岗位目标责任制、干部轮岗创业工作、“创新立业”活动。行政后勤管理。
工会主任:李宗毅 负责局工会工作。负责瞻榆有线台工作。